病床上的李文清,望着这个平头黑色布鞋的男人充满深深的敬畏,不过三十五六的年纪打下如此一片大大的基业,让整个川渝喊他声红爷,怎能不让人敬畏?李文清依旧记得自己选择跟着眼前这个男人时的场景,那次自己被朋友设局输掉一百万,红爷只是问他敢不敢杀人,李文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毫不犹豫的点头,那是自己生平第一次杀人,一把几块钱可以买到的水果刀,就像赵出息今天对他那样,直接刺穿给他设局的朋友的心脏,这事最后被红爷摆平,自己什么事都没有,李文清第一次感觉到权利带来的快感,比金钱和美色更让他沉迷。有位虎人打过比方,性爱在最初几次是很迷人的,但能长久使人着迷的是权力。
李文清跟着眼前的男人已经有六年,这六年,他见证这个男人每次在风尖浪口时的沉着和冷静,每次千钧一发时候的力挽狂澜,以及每次把握机遇的正确抉择,几乎是如履薄冰却又步步为营,所以当李叔选择红顶商人路线的时候,他才能得到五爷的赏识,顺利接手这个圈子所有的灰色资源。其实那个时候,这个男人的权利早已超越李叔,五爷没有别的选择。
不高,仅有一米七五。偏瘦,保持在平均七十公斤左右。短发,不管春夏秋冬。布鞋,永远只是黑色,这就是这个男人身上的标签。但外界对他的标签还有,腹黑,沉稳,冷静,心狠手辣,毫无底线,杀伐果断,奖罚分明,心机莫测,阴阳怪气等等。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没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样的经历造就这个男人如今的模样,好像任何事情都不会让他泛起同情心等等所谓的道德,就连笑的时候,人们都能感受到他的冰冷。
红爷站在窗前望着窗外足足五分钟后才转身,有些失望的瞅眼床上的李文清,无奈摇头道:“川渝要变天了,养好伤,准备好新的征程。”
“爷,文清知道。”李文清赶紧回话道,生怕迟钝一秒引起男人的不悦。
红爷面无表情的走过病床,轻声道:“鬼叔,我们走吧。”
叫鬼叔的那位老人这才睁开眼睛,拉开病房的门,等男人走出后,才跟着离开,李文清整个人,如释重负……
牧马山蔚蓝卡地亚的别墅里,简姨回别墅后便坐在湖边,深夜的湖边有些幽暗,除过简姨,便只有如同简姨影子般的芙蓉。两人是主仆关系,又像是姐妹关系,简姨从来没对芙蓉发过火,芙蓉也从来没让简姨失望过。简姨的故事,某个老人知道一半,芙蓉知道一半。
“芙蓉,你跟着我多少年了?”这些天,简姨变的有些苍老,情绪一直很低落。
芙蓉不假思索便说道:“再过几天,便是十一年三个月。”
“十一年,人生弹指而过,又有几个十一年,没有觉得在我身边很无聊?”简姨轻笑问道。
芙蓉坚定不移的摇头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