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倒也没啥,就怕老婆婆那不着调的,大年初一再遭了大嫂的记恨。

老林氏苦口婆心道:“给你你就拿着,你们两口子远在县城,你大嫂的肚子又这么大了,我也实在走不开,里面银子不多,就是我的一份心意,过段时日等到了县城,你有啥想吃的,就直接去买一点儿来吃,可知道?”

“再说了,你看看我这一身,从头新到脚,都是你给置办的,我说啥了?”

屋檐下的林氏笑了笑,也跟着劝了起来,“阿娘给你,你就收起来。”

方雨桐又看了一眼自家男人,她能感觉出来,那个红封的份量不轻,不比她刚给出去的少。

陆文且还在抱着娃子,抽空扭过头来,也劝道:“收着吧。”

众人都劝,方雨桐也不再矫情,美滋滋地收了下来。

陆知义拿着一个红封,从房里出来。

走到小叔身边,略有些害羞地,将红封塞进了陆文且抱着的小家伙手里。

陆文且一脸诧异,“咋?你个小屁孩儿,还阔绰地发起压岁钱来了?”

陆文星两口子和老林氏这个做阿奶的,也是一脸好奇。

方雨桐更直接,见自家男人抱着个娃,拆起来不太方便,直接从他手里把红封抢了过来,灵指翻动,两下就拆出了里面的纸。

和外面一样,也是红色的。

陆知义低下头解释道:“张夫子给同窗赐字的时候,也是这样把字儿写在红纸上,再用红封包好……”

陆文且一脸喜色,“好小子!干得不错!就凭你这重视的劲儿,哪怕名儿取得不好听,你小叔我也高兴。”

方雨桐撑开纸张,很庆幸后面的两个字儿都认识。

虽说前面的那个字儿不认识,但用脚后跟也能猜到,那肯定是苟顺的“苟”了。

“苟长平?”

陆知义微红着脸点了点头,出声解释道:“张夫子曾说,时下局势动荡不安,咱们做普通百姓的,唯愿天下:太平盛世,长治久安。”

“我便取了长平二字……”

“好听!”

方雨桐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比他们两口子给牛妈取的名儿,可好听太多了。

“长平”这名儿,叫着顺口,听着顺耳,寓意也好。

昨儿下午,她还从陆知义嘴里听到一句“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