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不知我这朵花,能不能沾一沾公子的身子呢?”这时,一阵香风飘来,一双修长白嫩的手,给荀圭倒了一杯酒。
荀圭眯起眼,转头一看,一身桃红裙装,跪坐在他身旁,漏出来的肩膀肉见可见的白皙嫩滑,荀圭眼神微低,心中感慨那句话说得对啊,当你在凝实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眼角余光看过去,吴逸好像很是惊讶,张大嘴说不出话来。荀圭抬起头,眼神越过那笑意盈盈的嘴角,和那双水波荡漾的明媚双眼。
“看姑娘这样子,可不符合,我对老鸨说的,没伺候过人的样子。”荀圭慢慢说道。
“公子~”她的声音甜到发腻,“没伺候过人的有什么意思。粗手粗脚的,扰了公子的雅兴。”
荀圭把她刚倒的那杯酒推过去,说道:“姑娘请吧。对了,让人给我换个杯子。”
这位不再说话,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屈膝行礼后走了。接着就有小厮给荀圭换了新的杯子。
吴逸张大嘴巴看着这一切,老半天才说道:“荀兄,不对,荀哥,你是我亲哥!那可是这一想楼的花魁啊!难道荀哥你不动心?”
荀圭给自己和吴逸倒酒,说道:“一想楼?不知这名字有什么说法?”
吴逸歪着头看荀圭:“我问你那花魁···,算了。这一想楼,其实是各人口味不一,你心里最好看的姑娘,其实就在你一想之间,你想她多好看她就有多好看。这楼的东家,正是希望客人们到了这儿,都能找到他的一想之美,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这说法,让荀圭想起了前世每天晚上,用声音陪着自己入睡的那个小黑胖子。哎呀,那时候睡不着,就在手机上听,很催眠。
嗯?手机?淦!这么久了,我才发现我手机不见了,荀圭心里大叫。
荀圭又喝了杯酒,果然人都是闲的,有事做的时候,谁看手机啊。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自己一直妆模作样,居然都没发现没带手机。
“荀哥,荀哥?”吴逸挥了挥手。荀圭这才惊醒,自己怎么能在这种地方走神。
“何事思量许久?”吴逸疑惑问道。
荀圭微微一笑:“你说这一想之美,在下方才想了一会,竟然没想出来。”
吴逸哈哈一笑:“这楼里的花魁你刚刚都见过了,这你都不动心,荀哥,你这一想,怕是比我这一想,美上许多啊!”
荀圭也是哈哈一笑,两人倒酒,碰杯,继续看歌舞。
看了一会儿,吴逸彻底放松下来,身子依靠着栏杆,慵懒地问道:“荀哥,你说你是从楚国来,经过蜀国来我秦国,不知,这一路上,可曾见过,呃~”
吴逸打了个酒嗝,伸手一指一楼舞台:“可见过这般美妙的歌舞?”
荀哥心说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太符合这个地方的定位啊!要不是手机丢了,我一定让你看看,什么才叫美妙!
荀圭看着舞台说道:“在下醉心山水,一路多从小路而行,未曾见识···嗯,各地的姑娘,实难评判。”
“咦?”吴逸稍稍坐直,“荀圭你还说你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难道你过的万朵娇花,竟是山间野花,不是台上这种?”
荀圭哈哈一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此等酒色财气之所,若不是与吴兄你投缘,我决计不来的。”
吴逸很是高兴,没想到荀圭竟然是给自己面子才到这里来。吴逸赶紧给荀圭续上酒:“荀哥莫急,先前那位花魁,你见过的,叫做桃夭,她马上就要上台献艺,保管你大饱眼福啊!”
荀圭端起酒杯:“这么说,吴兄正是为了这位,桃夭姑娘而来?”
吴逸轻松的脸色垮了下来,和荀圭碰了杯后,仰头喝酒。那小小的酒杯,被他喝出了江河湖海一般的愁绪。吴逸长叹一声:“桃夭姑娘虽身处风尘,但是,洁身自好,至今还是清白之身。她三年前初到此地,是被家里人卖过来的,那时还是一个端茶送水的婢女,只是过了两年,出落的亭亭玉立,在下于是···”
砰的一下吴逸把酒杯砸在矮桌上:“在下于是对她一见钟情。哎呀,可惜我少不更事,错过了雪中送碳的机会。”
小主,
荀圭身子前倾问道:“不是吴兄,和那位桃夭姑娘,今年多大了?”
吴逸很是惆怅:“在下今年十六了,桃夭姑娘也是。哎呀,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我三年前没给她赎身,到了现在,她的身价,已不是在下负担得起的了。”
荀圭心说你惆怅个锤子!三年前都是俩小屁孩,都还没长开呢,老天爷疯了给你们一个竹竿一个平板撮合。
荀圭心里那么想,嘴上却说道:“吴兄,恕在下直言,我看你衣着富贵谈吐不凡,必是出身高门大户,怎么会出不起赎身的钱呢!”
“哈哈哈哈哈····赎身?哈哈哈哈哈他哪儿有钱赎身,他都自身难保了!”
吴逸正要说话,这一阵猖狂大笑响起,吴逸抬头向荀圭身后看去,面色骤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