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林凡打算买来拖到城里去卖给那餐馆的老板娘。
林凡之前可是记得老板娘特意跟他叮嘱过,在收山珍的同时,如果打到了山里的野味,一定要给他送去。
虽然像麂鹿这种非常少见珍惜的野味一般很少有人会吃,寻常餐馆也不会有人卖,但既然让老板娘敢开这个口,想来是有门路的。
眼下刚好遇到了林凡,自然要顺水推舟买下来,这一来二去,哪怕中间赚个两三块的差价,起码也有个几十上百块的赚头了。
“收,大胆哥,明天我刚好要进一趟县城,你这黄惊,怕是也要拉到县城去卖吧?你要多少钱卖给我,我转手卖了,赚个辛苦费。”
林凡看着大胆,很实诚地开口。
并没有装模作样,找借口忽悠着大胆,而是直接告诉他,我就是赚个差价。
因为林凡看出来了这大胆和他爸之间好像有点儿关系在。
林德盛,为人老实木讷,平日里见到村子里的村民,也就是点头打个招呼,很少给笑脸,大部分时候都在沉默。
今天却喝着大胆一路上说了很多话,大胆,也一口一个林叔叫得亲近,林凡自然不好再去忽悠人家。
“哦,这样啊!”
“我也没什么买家,就是拉到县城里去碰碰运气,有没有人买还不一定呢。”
大胆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这玩意儿一斤就得八九块,整个麦更值钱,因为这玩意的皮毛也是好东西,还有鹿鞭,鹿角等等。
可正是因为值钱反而不好卖,毕竟这四五十斤的东西也要三四百块钱,就算是县城里的那些有钱人,也很少花这么多钱买这么一头没什么肉的家伙回去。
三四百块呢,都能买一头小点的猪了。
“林家兄弟要是要买,那就卖给你好了,八块钱一斤怎么样?”
大胆儿小心翼翼地看着林凡开口询问。
林凡闻言,爽快点了点头。
“好,八块就八块!”
“大胆哥,爸,姐夫,来搭把手,先抬秤上去过个秤。”
四个人把鹿绑好,丢到秤上,调好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