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牵着马走到离营地一百码的地方,然后骑马冲进营地。”
“一定要快,我们要出其不意。趁他们混乱的时候,杀死这群恶棍。”
“用手枪,别用长枪。不要瞄准,直接朝人开枪。每人一枪,打完后再来一轮。”
“如果你没打死他,我会替你补枪的。”
杰哈德点点头,示意自己已经明白了吴宇的意思。三个人开始绑紧马鞍,检查武器。等秀宝和杰哈德点头确定准备好了后,吴宇三人各自间隔十来米,拉着马从三个方向靠近印第安人的营地。
琼斯能清晰地感到,生命力正从体内快速地流逝。他仰卧在一条破鞍毯上,平静地看着蓝色的天空。天空中有一朵白云慢慢向他飘来,逐渐变成了经常出现在梦中的妈妈的脸。
在琼思七岁时,因为受不了西部的艰苦生活,妈妈爬上一个娘娘腔的百货商人的大篷车逃跑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听到过母亲的消息。
琼斯的父亲也在他十二岁时,喝醉酒摔下马来,被自己的坐骑踩死了。从那时起,琼斯就一个人在德克萨斯荒原上流浪了将近二十年。
琼斯从口中吐出一囗带血的唾沫,胸腔发出一阵像猫一样的呼噜声。他已经无力用手去擦掉嘴边的血沬了,只是安静地看着天上的白云。
琼斯觉得妈妈脸上的神情越来越温柔,他小声喃喃着:
“妈妈,妈妈!”
红鹰厌恶地用脚尖踢了踢琼斯,他知道琼斯完蛋了。一颗步枪子弹从琼斯的小腹射入,向上穿透胸腔,从后背射出。琼斯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红鹰想知道吴宇带着多少人跟来了。
“追来了三个牛仔,还带着一个小姑娘。”
一个长着一张像狗一样的脸的印第安人张嘴说。
琼斯只知道,当他射击时,他的前方和侧面各有一支枪在射击。并不能确定到底有几个人。
“人躲在掩体后面,我没有看到。”
琼斯回答。他费力地转动着头,想找到刚才还坐在一旁的维利亚。
红鹰高大的身躯挡住了琼斯的视线。红鹰问琼斯:
“你打中吴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