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有钱请律师,没钱还债?

第240章 有钱请律师,没钱还债?

“法官这个本院认为写的是最”

看到最后一段,任真甚至有点怀疑,蔡美娟给他发过来这一份判决书,保真吗?

【被告人张驰面对四名催债人长达数个小时的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

其持尖刀捅刺四人,致使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驰犯故意伤害罪成立。

被告人张驰犯故意伤害罪后果严重,应当承担与其犯罪后果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本案的起因是被害人一方纠集多人,采取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谩骂他人等不当讨债方式,被害人的催债行为具有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张驰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首先法院整体认定张驰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实没有什么问题,跟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也是一致的。

但结果归结果,法官推导出这个结果的过程怎么看都是瑕疵。

因为持尖刀捅刺他人,造成了相应的后果,据此认定故意伤害,这句话整体方向是对的。

但是什么叫张驰“不能正确处理冲突”?

任真是真的很想当面问一下这位写判决书的法官,如果他是张驰,他会怎么正确的处理冲突?

还有因为张驰造成的后果严重,所以怎么怎么样的,看上去是跟罪责行相适应的原则符合了,但是放在张驰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论证后面,怎么看都像是因为后果严重,所以故意伤害。

“如果我是当事人,就算不看案情,光是看这份判决书,我也一定要上诉的。”

任真感慨了一句,“一审辩护律师的观点其实没什么问题,如果是我的话,大概也会按照防卫过当来辩护。”

“那我们要沿用一审律师的辩护意见吗?”

任真摇头:“不,我们按无罪辩护来打。”

“啊?”

常嘉航有点搞不懂了:“任律你不是说张驰这不算是正当防卫吗?”

“嗯其实我觉得,说是防卫过当也可以,说是正方防卫也不是不行。”

任真沉吟道:“不过一审法官判的是无期,我觉得直接按正当防卫打比较好。

冲着一百分努力,最后往往只能得到八十分。

我们按照正当防卫来打无罪辩护,会让法官在做出决定之前更慎重一点。

如果二审合议庭成员都是相对保守的风格,说不定会做折中处理,最后争取个防卫过当也是好的。”

在任真接到蔡美娟的委托之前,就有很多网友关注到这个案件了,判决书正式公布之后,更是直接引发了巨大的舆情。

【致那位法官:您判张驰有罪让人难以接受】

这是某地方媒体官号发布的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发出之后的一个小时内,又相继放出了两篇评论文章,被成为“三致辱母案”。

【致那位执法员:您本来有机会救下张驰母子】

【致那位死者:你若知道张驰被判刑会高兴吗?】

三篇文章发出之后,作出判决的H市中院瞬间被卷入舆论漩涡。

“这三篇文章挺有水平啊。”

任真只是看到标题,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三篇文章想要表达什么:

“虽然并不全面,但是这三篇文章总结了现在人们对张驰案判决结果的三个问题:

张驰的行为难道不属于正当防卫?

案发当天,来到现场处理的那位执法人员,是不是存在现场处置不当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真的是‘谁死谁有理’吗?”

“第一个和第三个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如果张驰构成正当防卫,那人死了也不用负责,反之不构成的话,那就是谁死谁有理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