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行为人有走私或者是持有毒品的行为,毒品就有扩散及滥用的风险,就应该入罪。
苏妙方认识的那个代购,这个贩毒是已经锤死了,苏妙方虽然没有牟利,但是她帮着寄快递的这个行为,给公众健康带来了风险,按照走私、贩卖毒品罪的从犯认定,也没有问题。”
看任真没有指出他的错误,也没有打断他的意思,常嘉航继续说了下去:
“那我能想到的,最有可能主张苏妙方无罪的,就是从主观方面了,但我分析完之后,觉得主观方面好像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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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通过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主观明知,再结合立案追诉标准和苏妙方的供述,加上在案的证据,基本上可以证明,苏妙方在收发快递的时候,‘应当知道’其运输的是毒品。
就算苏妙方从一开始就认为,氯巴占是孩子的‘救命药’而非毒品,也不影响她在刑法意义上‘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成立。
她觉得氯巴占是药而不是毒品,这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但是法律认识错误不能阻却犯罪的成立。
所以我怎么想都觉得,结合法律规定跟事实证据,认定苏妙方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应该没有问题。”
看常嘉航愁眉苦脸,明显是自己的内心倾向跟理性分析出现了冲突,任真觉得有些欣慰。
“你对这个案子的分析很透彻,经过这么久的锻炼,你已经具备一名律师的基本素质了。”
任真的夸赞并没能让常嘉航感到高兴:“那任律,这案子咱们该怎么打啊?
本来我还觉得苏妙方不认罪的话可以试试,但现在分析完,怎么感觉坚持不认罪是头铁啊?”
“如果纯按照法律分析,我得出的结论跟你差不多。”
任真喝了口茶,“因为苏妙方就是犯罪了,无论她有多少理由,有多么值得同情和理解,这在法律上是可以明确定性的。
如果我们想要打无罪辩护的话,就得从法律规定之外的东西下下功夫。”
“啊?”
常嘉航宕机了:“什么叫法律之外?”
很快他反应过来:“这次咱们要联系媒体吗?”
“媒体媒体,你就知道联系媒体是吧?”
任真有些无语:“媒体施压是种司法监督方式,但是带来的后果是未知的,这种方法未必永远都能带来正面影响。
你不要因为咱们有两个案子因为这个吃了甜头,就一定惦记着这玩意儿,不然以后有你的苦头吃。”
“哦哦哦。”
常嘉航吐吐舌头,“那法律之外怎么下功夫啊?”
“你看过我那个醉驾辩护的庭审吧?”
“醉驾?”
常嘉航点点头,那时候他还没成为任真的实习律师,但通过庭审直播跟完了全程。
任真这么一提醒,他回想起了什么。
虽然记不太清了,但模糊的记得,当时任真的辩护策略,好像的确有些法条之外的东西?
法律与道德?还是法律与伦理来着?
常嘉航有方向了:“所以我们要跟法官打感情牌吗?”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任真耸耸肩,“说实话,把握真的不大。
但是苏妙方坚持无罪的话,现在也只有这个方向可以努努力了。”
在此接到武少兴的电话,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已经被提起公诉,移交到法院,但苏妙方的没有。
虽然苏妙方坚持不认罪,但公诉院还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理由,对苏妙方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为什么不起诉?我不同意!”
接到消息后匆匆赶来,任真刚解释完,苏妙方就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他们凭什么不起诉?我不认罪!我要去法院打官司!”
苏妙方的情绪有些激动,让任真一时之间感到有些魔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