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我申请被告的律师回避!

这些都是事实,但起诉书所展现的事实并不完全。

在案发当时,张明刚不仅拼命挣扎,努力向上爬,在向上爬的同时,还向王子莹说出了威胁式的话语。

王子莹并非在张明刚向上爬时直接踩其手指,而是在张明刚表示要‘弄死她’之后,出于害怕,才会做出踩手指的举动。”

直接踩手指,和听到威胁之后踩手指,看上去差不多,但其背后的法律含义可是大不相同。

法官们自然听出了任真强调的点在哪里,对视一眼,确认了一下各自的想法。

“你放屁!我儿子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任真还没说完,杨淑真就跳了起来,破口大骂:“你说这些有证据吗?全都是这个小婊砸一个人说的,她肯定什么脏水都往我儿子身上泼。

你们这是作伪证!你们都要坐牢!”

“肃静!”

碰上这种极品,萧国柱觉得自己今天的耐性已经被提前消耗完了。

他甚至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这对夫妻先请出法庭。

“在法庭上,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擅自发言!”

萧国柱的语气相当不友善,任谁都能听出他正在压抑的怒气。

杨淑真缩了缩脖子,恶狠狠的瞪了任真一样,终于把嘴闭上。

“辩护人继续。”

“案发现场虽然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但是在侦查机关的数次询问以及公诉机关的提审中,王子莹始终如一的明确阐述过,张明刚在向上爬时对她发出了威胁这个点。”

本来是不打算解释这一句的,但杨淑真这么一打岔,任真知道如果不解释的话,难免会让法官心里多上那么一块疑云。

“另外,起诉书中还提到,张明刚是对王子莹‘欲行不轨’,辩护人认为不够明确。

准确来说,张明刚是在酒后意图强奸王子莹,这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发生,我认为这点需要明确。”

“除了这两点补充之外,还有没有其他要说的?”

萧国柱听出来任真补充这两点只是前提,后面的重头戏还没出来。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果然。

“有。”

任真平静的点头,转向公诉席,直视梁治林:

“从现有证据我们知道,案发当天被告人王子莹和死者张明刚初次相遇,是在乡政府南五百米的路边,这里是有治安监控摄像头的。

案发现场距他们相遇地点还有一百多米,而案发现场是没有监控的。

公诉人说,从两人相遇地点到案发现场这段距离,张明刚与王子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并未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并未对其造成伤害,因此王子莹面临的危险已经消失。

辩护人不同意公诉人的观点,相反,王子莹面临的危险从未消失,甚至在张明刚落入化粪池后,还有了一定程度的升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死者张明刚先是在监控之下意欲对王子莹实施强奸,在王子莹想办法周旋之后来到案发现场,这中间其对王子莹的强奸威胁并未消除。

所以王子莹将其推入化粪池的行为,是对正在进行中的强奸行为进行反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造成了张明刚死亡的后果,但应属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王子莹涉嫌故意杀人罪,辩护人认为这项指控有误。”

任真还没说完,张家平和杨淑真夫妇就已经在蠢蠢欲动了,眼看又要站起来跟任真对线,书记员“啪”的一声,重重的拍了下键盘,吓了所有人一跳。

顺着脸色不善的书记员的目光,众人纷纷看向张家平二人。

张家平和杨淑真讪讪的把目光移走,一句话都没敢说出来。

“不好意思,拍蚊子。”

书记员冷着脸,直勾勾的盯着这对夫妇,怎么看都不像是不好意思的样子。

这小子跟我三年了,果然没白跟啊!

萧国柱暗暗竖了个大拇指,书记员率先发飙,而且用的理由也让人挑不出毛病。

我拍个蚊子而已,而且是在辩护人发言之后拍的蚊子,有什么问题吗?

堵住了张家平俩人的嘴,也省的法官再维持一次秩序了。

萧国柱心情舒畅: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