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是之前的想法。
现在任真的辩护意见已经非常明确,他们作为法官也不可能完全无视。
其实任真的思路是从最朴素的认知出发的,人工养殖的动物,那能是野生动物吗?
虽然法律说它是,但那是法律为了保护快要灭绝的动物,才那么说的。
现在这品种的鹦鹉都烂大街了,你就是想让它灭绝都难,你去问问法律,法律还愿意保护它吗?
单纯从司法解释去想,给郭天松判了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但是任真这一挑明司法解释的滞后,要是再这么理所当然的判了,确实有机械司法之嫌。
而且结合任真刚才举的例子,拐卖妇女儿童跟买卖鹦鹉,这判的要是真差不多,罗新燕自己心里都不能说服自己。
一想到这,罗新燕更是拿捏不准了。
之前在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案件进行复盘的时候,大多是从部分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多、人工养殖技术成熟这方面出发的。
今天任真以其他罪名的法定刑为参照,给她提供了另外一个思考方向。
就算不考虑眼下野生动物现状跟当年立法时大相径庭,单是从量刑上看,这个法定刑的起点就太高了!
所以该怎么判呢
罗新燕陷入了纠结。
“被告人郭天松,伱先进行最后陈述吧。”
短暂的思考之后,罗新燕觉得这个问题不是三两句能说清的,还是得先把庭审继续下去。
“法法官们下午好。”
郭天松刚一开口,就让几位法官产生了错觉。
他是在跟我们打招呼?
接下来是什么?
coffee tea or me ?
“我之前是真的不知道,这个卖鹦鹉还要办证的,不然我也真不至于为了这点钱搞这个违法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