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以及刚才公诉人提到的逻辑,时浩的家人出庭作证从未说过对三十万的赔偿不满,所以时浩在其写下的索赔要求中,虚构了部分事实。
但真实情况是,时浩在写下索赔要求时,已经一个人与优恩公司的数名负责人进行了几个小时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对方多次引导时浩写下其家人不满的事实,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优恩公司负责人当时的理由是,只有写明合理的理由,公司那边才会同意赔偿请求。
抱着尽快结束的心态,以及在精神极度疲惫的情况下,时浩便写下了我们看到的,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的索赔要求。”
审判庭上,几位法官的眉头都皱成了一条线,看着旁听席上的张天和李开,心里快把他们埋怨死了。
一审判决看上去还挺合理的,怎么现在哪哪都是反转啊?
你们这案子怎么做的?
净给我们找麻烦是吧!
“从一审庭审笔录可以看出,时浩及其辩护人曾明确阐述过,这份索赔要求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的,时浩的家人也是因为这个出庭,就是为了证明这份要求并非时浩的真实意思表示。
只是由于没有更多的证据,时浩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其家人的作证反而成为了一审判决认定时浩虚构事实的依据。”
任真像看白痴一样看向了旁听席,“同样的证据,却被用在了完全相反的逻辑中,得出时浩实施了所谓‘要挟’行为的结论,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察觉到了任真的眼神,李开顿时一股无名火就上来了。
时浩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说的是真的,我当然不可能采纳他的意见了。
他家人的证明目的虽然没有达到,但是他们的证言我也是可以用的啊。
这能怪我吗?
而且你扯这么多,不还是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份索赔要求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
你拽什么拽?
“在现有证据下,很难认定这份索赔要求不是时浩的真实意思表示吧?”
旁边的两位法官小声讨论了一下,刘林听在耳朵里,不动声色的提醒道:
“虽然辩护人的逻辑存在可能,但依据没有实质性证据可以证明,如果辩护人没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