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不太常见的,毕竟“犯意”两个字一出,就相当于直接给时浩套上了犯罪的帽子。
按照惯常的指控逻辑,应该是先确认时浩的犯罪行为,客观上确认犯罪之后,再讨论其主观上的问题。
任真现在把犯意问题淡化,转而讨论时浩和优恩公司之间究竟是谁主动的,一来巧妙的避开了犯意两个字,有意无意间把时浩从这个词的阴影下往外拽了拽;二来也是在暗示审判庭,这个地方有问题,你们自己掂量掂量。
虽然翟明也是对时浩的犯意提出了质疑,但并未把底层逻辑拆解的如此透彻。
毕竟他是公诉人,提出异议只是为了让案件走到原有的轨道,而不是想尽办法为被告人脱罪。
“结合时浩未主动和优恩公司联系,以及优恩公司多次给时浩打电话的事实,再加上刚才所说的,接受采访是时浩作为一名公民的合法权利。
我想最起码我们可以确定,在优恩公司主动找到时浩之前,也就是截止20XX年6月29日,时浩是不存在蓄谋敲诈优恩公司的犯意,同时也没有任何敲诈或是蓄谋敲诈的行为。”
任真的旁边,时浩此时已经完全平复下来,看向旁听席的眼神满是自信。
任律师只是陈述了发生过的事实,但听在时浩耳朵里,却让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同样的事情,在人家嘴里说出来怎么就明明白白的呢?
这一听我就没犯罪啊是吧?
那个什么张天,乱给老子扣帽子,没有用!
什么叫踏马的专业!
......
“时浩是否具有犯意,不能单纯从他是不是主动与优恩公司取得联系判断,而要结合他的所有行为,从整体上分析。”
坐在张天旁边,名为李开的法官出声了:“虽然是优恩公司主动给时浩打了电话,但这些电话正是因为时浩接受采访的行为导致的。
而且时浩故意不接电话,也是为了进一步给优恩公司施加压力,从而为其后续所要赔偿提供条件。
辩护人抛开犯意不谈的逻辑,完全就是耍...无稽之谈!”
李开本来是想说耍流氓的,突然想到作为一名法官,耍流氓这样的词汇会显得他很不专业,硬生生给换了个成语。
“您说是时浩接受采访的行为,导致优恩公司主动给时浩打了电话?这个观点有什么证据可以予以佐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