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思维惯性

可现在他们连第一步都迈不出去。

遑论给他翻案?

......

时浩心里的失落,任真自然察觉不到。

现在的他,正在盘算公诉机关接手的可能性有多大。

说到底,刘林只是个传话的,他本人并不重要。

但他传的话中,传递出来的信息和态度很重要。

从今天跟刘林的沟通中,G市中院的倾向已经挺明显的了。

案子判的没问题,再审申请估计不会被接受。

这是任真的判断。

其实可以理解。

毕竟这个案子,几年前就是在G市中院做出的终审判决。

现在你说人家判的不对,人家当然不愿意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有问题就不承认。

只是法官也是人,而人是有思维惯性的。

同样一件事情,上次我的看法是这样,隔一阵你再来问我,我的看法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这就好比小时候学数学,这道题我错过一次,老师讲了一次,下次我还敢错。

所谓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也正是思维惯性的魔力所在。

所以在法律规定中,提出再审申请的一项事由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但现在他们面临的问题是,并没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

所以法院在对案件进行研究之后,顺着之前的思路再走一遍,得出差不多的结论,就显得没那么奇怪了。

但是公诉机关不同。

时浩的这个案件,一审是在G市新城区法院审理,主办这个案子的是新城区公诉机关。

也就是说,二审的时候,G市公诉机关并没有对这个案子有太多的参与。

前面的活小弟都干的差不多了,作为大哥可不就不用参与了。

但这也恰恰意味着,G市公诉机关并不会先入为主,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思维惯性。

从这个角度去想,或许在公诉机关这边提起再审申请,成功的几率会大那么一点。

想到这里,任真觉得希望好像也没有那么渺茫?

回到酒店,把这个想法跟时浩沟通了一下。

一方面是作为律师,得让当事人知悉自己接下来的行动。

另一方面,也算是给时浩小小的吃个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