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义务催促

送儿子去个医院,怎么闹的好像杀人一样严重?

许多人的心中,都浮现出这个念头。

“所以,被告人赵凯当晚并非没有面临义务冲突的情况。”

任真走了几步,给杜静静递了包纸巾,嘴上还在继续。

对他擅自离席的行为,徐扬帆只是看了一眼,也就默许。

“事实上,在发现儿子高烧不退之后,赵凯就已经被两个法定义务夹在中间了。

孩子的情况那么危急,是一定要送医院的吧?”

任真指指屏幕上的证据:“所以赵凯夫妇先是叫救护车,又是打车。

在这两个行为都不能解决眼前困境的情况下,救助义务就已经顶在赵凯的脑袋上了。

也正是如此,赵凯才会做出亲自开车,带儿子前往医院的举动。”

在任真的条分缕析下,事情越来越清晰了。

“而他的这个决定,正是父子间的法定救助义务催促下做出的。

虽然做出这个决定时,赵凯没有这个意识,因为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坐在这里去思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但这并不影响,赵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是被法定救助义务指定的!”

“不巧的是,这个在法定义务下实施的行为,又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

「所以并不是违反了一个义务,又遵守了一个义务?」

「其实这样说也没错,只不过更详细一点,是遵守一个法定义务的同时,又违反了另一个法定义务。」

「通透!」

「低调低调,洒洒水辣!」

「我说律师讲的通透,管你啥事?」

「奈何本人没文化,留下一句窝草以示尊敬!」

「这律师牛的,关注一波!」

「那我替圆律替任律谢谢你。」

“现在公诉人还认为,在案发当晚,被告人没有面临法定义务上的冲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