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人实在太容易解决了,真要谢谢之前那么努力活着的自己,每天除了上课就是一门心思躲藏还有尽量减轻挨打的疼痛,这才练就了这么灵活的身形。
从而帮了,已经不想活的我。
当六个人如出一辙的痴傻,或立或躺或趴或跪,我终于再也支撑不住,昏倒在地。
等我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得抓紧时间,趁还没有人发现,得赶紧离开。
我挑了个比较瘦弱的人将他的上衣扒下穿好,根本不想再看这几个人一眼,反正他们余生恐怕也就这样了。
按照计划,我终于带着小背包离开了生活许久的地方,在各个地方艰苦求生,不知道换过多少名字。
从那晚开始我就知道,一味的退缩只会让敌人变本加厉的欺辱,与其让别人肆意践踏我自己,倒不如强大自己!
但要怎么做呢?毕竟哪怕这么多年过去我也只会遗忘咒,格外强大的遗忘咒。
终于,我将目光放在手心的小说上。
过去的无数个流浪日夜里,我迷上了小说,各种传记。
或许我内心还在期盼能有一个如同主角那般厉害的人在某天降临到我的身边帮助我脱离苦海?
当我再一次被无良老板扣下工资并驱赶出门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
没有人会来帮我的,只有我自己能帮我自己,我,才应该是主角!
可我办不到,思索良久终于让我给找到了一个好办法!!
我找了个地方重新开始,用多年攒下的钱包装自己,开始接触各种冒险家和刚脱离奇遇的巫师们,靠着早已锻炼出来的出色口才和他们成为朋友,用完美倾听者的角色获得他们的故事,而后就简单了,只要趁着他们不注意,一个一忘皆空而已。
这些都是我主角路上的帮助者,我自然不能让他们向臭虫一样获得痴傻的余生,现在我早已可以控制遗忘咒,修改他们的记忆,将冒险之旅用一段平平无奇的生活填塞完整。
依靠我这么多年的阅读心得,只需要将故事再润色一番,瞧瞧,《与女鬼决裂》、《与食尸鬼同游》、《与巨怪同行》与吸血鬼同船旅行》、《与狼人一起流浪》等等等等应运而生。
哦对了,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提起自己的名字??
哈哈哈,你不会以为我真叫这个名字吧?
不对这确实是我现在真正的名字,毕竟最初那个名字早已经被我厌弃,虽然血缘魔法还认可那个名字,但我早已忘记。
魔法也不能忽视巫师发自内心认可的名字不是吗?
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路,我要成为全巫师界最受欢迎的巫师!
让所有人见到我只有喜爱,根本升不起一丝厌恶怒骂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