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
正好音乐停下,一舞毕,众人不颠了,却是笑倒一片。
几位老爷子老太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便秘的沈培和周衡都笑得直不起腰。
哎哟妈呀,这婚礼比过家家还好玩啊。
哈哈哈哈......
嗨了一曲,舞王还没过瘾,下一曲准备走起,被拖新郎去行刑的大队伍顺手牵羊,把小推车推走了。
大喇叭不见了。
推走小推车的人,正是玩木头人的九蛋哥。
他,趁乱作案。
女王站得高看得远,一眼看到奔跑着的偷车贼。
“丑丑,是九蛋哥,他推走了大喇叭,他是叛军。”
丑丑不慌不忙地接过尸尸的小喇叭。
“没事,九哥飞不出丑丑的五指山,他是想跟丑丑单独跳舞,一会我去找他,教他扭屁股花。”
周佟跑了。
扔下小车子跑了。
贼快。
抬腿就是百米开外。
医学系的短跑冠军,非他莫属。
作贼的代价太可怕,他要当良民。 从甄嬛传开始暴富
趁乱走了一大半,剩下的人边笑边帮着收拾碗筷。
大院何时有这么壮观又让人哭笑不得的场面?
说别扭吧,又笑死人不偿命,好玩得很。
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给了所有人另类的体验。
新郎半路被扔了,灰头土脸地回来,一脸委屈。
“诗诗,我还是不是你的新郎了?你怎么能下令砍我?”
他撅着嘴,一副誓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模样。
主桌还没收,新娘正拿着两个大碗在装汤,老大一碗,老二一碗,每一碗装一大块羊肉。
看到“复活”的新郎,她噗嗤一声笑了。
“哈哈,臭蛋太笨,你应该说,女王万岁,我是你的小弟啊,女王就会救你啦。“
“尸尸是好女王,不砍小弟的。”
言外之意是你乱七八糟说,女王听不懂,要怪只能怪他自己。
谢临:......
合着是因为女王大人听不懂人话,所以误杀夫君啊。
新郎不如小弟重要,论这位丈夫的心理承受能力需要多大,哪位好心人来给个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