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只能强忍悲痛,化眼泪为食量,让朋友们与自己融为一体。雷鸟越飞越兴奋,天空中的雷暴也变得更加狂躁。
很快,这场突如其来的雷暴引发了美国麻鸡气象部门的密切关注。甚至当地电视台,开着新闻车紧追着乌云不放。
地面的阳光被雷鸟裹挟的乌云逐渐吞噬,罗格就像是传说中的伊卡洛斯,以惊人的速度追逐那灿烂的阳光。
在飞行中,罗格仿佛摆脱了所有的束缚,他的内心变得异常平静。寒风灌进他的校袍,往衣服里面钻,弄得人痒痒的。
“好像听着歌,追逐太阳。”罗格透过防风镜,享受着阳光的沐浴。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让他想要一直飞翔下去。
啾!
雷鸟不知不觉间又拉近了距离,它翅膀上闪烁的雷电似乎在征询罗格的意见:“你是否要和我平行飞翔!”
“见鬼,我当然选择拒绝!”罗格的目光从高空的美景中收回,他定定的望着前方,远处出现了隐隐约约的海岸线。
“雷鸟,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先到达海边!”罗格高声喊道,刚说出口,强劲的狂风便灌了进来。
啾!
雷鸟发出一声更为高亢的声音,显然同意了罗格的意见。它三双翅膀挥舞得更加起劲,自由自在的畅快飞翔。
罗格钻进前方的白色云团,代达罗斯之翅把这团松软的棉花拍成碎屑。它们四散开来,从他身后消失。
他尽力保持直线飞行,同时还不忘关注雷鸟的状态。它昂着头,两只长耳被风吹得左摇右摆。大小不一的翅膀卷起的气流相互干扰,使得它无法发挥出最快的速度。
随着他们往西南方向飞去,列克星敦、剑桥、波士顿等城市相继被水淹没,不知所措。即便本州享誉麻瓜世界的着名学府,类似哈佛、麻省理工之类的,也纷纷陷入池沼之中。
由于长时间、高强度使用代达罗斯之翅,罗格的背肌变得僵硬而疼痛。肩胛骨活像被锤子狠砸过一样,里面好似嵌了钢钉,每扇动一下就让人疼得龇牙咧嘴。
罗格用力忍着,顶着风继续前进。他默默给自己打气:“快了,海边快到了!巫师怎么能输给动物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雷鸟似乎也察觉到他的状态,兴奋的叫了起来。它锐利的眼睛捕捉到海边的灯塔,那就是比赛的终点。
科德角,也被称为鳕鱼角。这是五月花号到达新大陆的第一站,也是印第安土着捐出头皮做靴子的起点。
不过对于美国巫师来说,这里更是伊尔弗莫尼的创始人伊索特·塞耶的登陆地。
海边的水汽更为充沛,一时间天地昏暗,狂风肆虐。无尽的雷电从天空落下,直直刺进海面。
随着雷鸟的逼近,罗格周围的电荷变得更加活跃。他甚至能感到眼前有细微的闪光划过,这使得他速度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