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提芬兰和黑珍珠偷了衣服,立刻把徽章们一一取下来,分别丢在相隔五米的地方,以防它们靠得太近,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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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卷发娃娃脸被自家的队长强行摁在水里,碧蓝色的眼睛里满是哀怨,“队长!什么时候才能起来!”
他抬起手,宣泄抱怨性地把自己的手指亮给他看:原先白皙修长的手因为被泡的时间过久,细胞失水皱缩,手指跟蔫巴巴的萝卜似的,又浮肿又皱巴。
“西蒙,这是计划,懂吗?”队长格莱轻飘飘地看他一眼,并不在意。
他还没说他的脚趾头也泡得皱巴了呢。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看看人家弗丝特,一点反应都没有。
格莱将欣赏的眼光投向站在一旁默默无言的弗丝特,他的肤色近乎苍白,在阳光下几乎透明,十分瘦弱,脸色也很不好看,眼睑下面带着阴影,像被冲上岸的海蜇,随时会被阳光晒化,瘦弱缄默的他在一群高大的人群中显得存在感极低。
格莱眼里满是赞赏,压低声音,确保不让那些人听到他们谈论的声音,“弗丝特,这次多亏了你,想到了一个这么好的办法!”
他还震惊着呢,长官不声不响地就把一个一米九的壮汉士兵踢走了,空降了这么个瘦不拉几的人,感情是这人这么厉害聪明!
弗丝特笑笑,“既然长官们把我安排进来了,那这就是我的责任。”
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计策会实施得这么容易。
原先以为自己是空降兵,大多数人兴许不会选择相信他的计划,而且还是这么野性的一群人。
出乎意料的是,这九个人虽然有着一身腱子肉腹肌和胸肌,但是胸大无脑,胸肌都练得挺大,脑子一个都不想动。
因此他刚一说出自己的计划,这些人一下就采纳了。
格莱拍拍他的背,他的力气很大,一时忘记收敛力度,差点把他的陈年老血一口气吐出来,格莱的语气满是崇拜,“你真是太厉害了!你是怎么长的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