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绪像是走惯了野路,不止自己走在最前面,时不时还能拉林霁予一把。
而林霁予这么个……办公室菜鸡,爬到一半就快不行了,“绪绪,我记得……你不是说你……”体力很差,不喜欢爬山么?
迟绪弯了弯眼,同其余四个人摆摆手,示意他们先走,而她自己则是留在原地等林霁予,“我老爸以前很喜欢去爬山和钓鱼,上学的时候每天都会带我,后来我也会自己去爬山,不喜欢归不喜欢,爬还是能爬的,就是我没想到你……”
她特意等到那四个人走远,仗着在台阶上的身高优势,弯了弯腰,“霁予,你体力好差。”
林霁予不是完全能听懂迟绪话中的揶揄,但她知道迟绪肯定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方面笑话她了,“我……我会多锻炼一些的。”
“把相机给我,你背我这个,包里有温水,渴了拿出来喝,”迟绪伸出手,“不用执着去坡顶的,这里看一样很美。”
小清明绕着两个人来回跑,往上跑了一截又跑回来,似乎在问两个主人为什么不往上走了,相比起来,林霁予的体力还真是最差的。
林霁予看着迟绪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模样,到底是跟她换了包,相机太沉,比起来,拿到迟绪包的瞬间,她有种背上沙袋被人卸下来一口气能去跑全马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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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迟绪放慢了脚步,还牵住了林霁予的手,不紧不慢地带着她往山上走。
“绪绪,你以前经常自己去爬山吗?”林霁予以为迟绪说了不喜欢,这个不喜欢的意思是轻易不会去爬山。
“去年四月份还去爬了一趟北边的大容山,想去看梨花来着,结果从山上摔下来了,属实是有点倒霉的,淡季去的,山上好像就我一个人,我顶着一脑门血回的靳城,坐绿皮车的时候一边擦血一边写论文,隔壁大婶都看怕了,使劲往边上挤,给我也逗乐了。”
迟绪指了指脑门这块,“喏,这有个疤来着,后来我回学校交了论文才去的诊所,都愈合了。”
林霁予闻言,当真凑近,剥开迟绪的刘海,想去看看那倒疤,结果迟绪却往后退了一步,“快走啦,说什么你都信,这么好骗的。”
林霁予:……
山坡之上大雾弥漫,坡顶还有块约莫两米多高的巨石,巨石上密密麻麻刻了不少字,乍一眼看过去,句式还都大差不差,不是xxx到此一游就是xxx我爱你一生一世。
迟绪弯腰捡了一块石头递过去,“鲫鱼宝宝试不试?”
林霁予扫了一眼,像是有些犹豫,短暂的犹豫过后,还是摇头,“我、我就不写了吧。”
“靳城有座九曜山,也挺高,过年时候山腰会有人摆摊卖豆腐汤,贵是贵,但阿婆的豆腐油泡汤煮的是真好吃。”前些年,迟绪偶尔会过去喝一碗。
“那我们过年去吗?”作为地道的靳城人,林霁予自然也是知道九曜山的,可惜,她只闻其名,从未去过。
迟绪稍稍一愣,“今年吗?”
算算时间,她的时间好像也不多了,不多的时间里居然还腾出三天来陪林霁予瞎玩……
迟绪弯了下眼,“过年再看,有时间的话就带你去。”
林霁予不疑有他,但趁着迟绪愣神的片刻功夫,拨开了她额角的碎发,“真的有道疤。”
疤痕不大,小指甲盖大小,但可以看出来,当时应该很深,要不然……不会这么久了还留了痕迹,幸好位置就在额角位置,刘海稍稍垂下来一些就轻松挡住了。
“还有哪里也伤到了吗。眉毛这里?”林霁予抚了抚迟绪漂亮的眉毛,“好像也有一道。”
迟绪:……
她稍稍抬起头,对上林霁予温软的眸光,这人肤如雪白,容脸清绝,独独有着暖人心的眼睛,沉默良久,笑着玩笑一句:“问那么多做什么,迟来的心疼吗?”
大约是低估了林霁予的直白,又或许是因为什么别的,但听林霁予应出一声嗯,“绪绪,我方向感很好,下次你爬山可以带我吗,不会带你走错路。”
所有的表情呼吸间收敛,迟绪冷漠转身,走了几步过后想想还是气不过,回头重重踩了下林霁予的脚,“就你方向感好,我方向感也很好的,知道了吗!!!”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我方向感不好谁带你来看日出的!”
只是客观陈述的林霁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