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还直接给他额头点了朱砂痣,一定是他皮肤太嫩了,才一戳就红。
“桃花,你之前装醉呢?”沈从之进来以后,拍拍衣服褶皱,开始翻旧账。
“啊,你说什么,我头……好昏……”方桃桃开始装昏,她还十分精准的转了几个圈就直接昏倒在床上。
沈从之看到她还穿着鞋子,只好无奈的上前替她脱鞋。
当他轻轻抓住她的脚踝时,方桃桃不经意的一动,一不小心将她的裙摆带起,露出她一截白皙修长的腿。
“我……我帮你脱鞋……”沈从之的脸瞬间红透,手像触了电般赶忙放下方桃桃的脚,慌乱地解释道:“娘子,你莫要误会,我绝无轻薄之意。”
方桃桃却娇嗔地笑了起来,她撑起上半身,倚靠在床头,眼波流转,风情万种地说道:“夫君,你这是做什么?都抓住人家的脚了,又这般轻易放开,难道是嫌弃妾身?”
沈从之被她这一番话弄得更加手足无措,“娘子,切莫这般说,我怎会嫌弃你。”
方桃桃缓缓向前倾身,凑近沈从之,对着他的耳根,吐气如兰道:“夫君,你这般正人君子,让妾身好生心动呢。”
沈从之紧张得额头冒汗,“别闹。”
方桃桃却不依不饶,双手环住沈从之的脖子,“夫君,难道你对现在的我就没有一丝丝心动?我可是为了你才这么辛苦。”
沈从之闻言抬眸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女子,内心似有挣扎,只喊了一句她的名字:“桃桃……”
方桃桃见他如此认真起来,她咯咯”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个呆子。”
难怪这货傻乎乎的被她爹绑回家了。
还傻乎乎的回来娶她。
现在又傻乎乎的来陪她去找她爹。
真是个傻的。
怎么办,她好像就喜欢傻一点的。
肯定是因为自己太聪明了。
聪明人就喜欢傻瓜,这很合理。
第二天一早,方桃桃轻移莲步,缓缓走下楼梯。
昨天还热闹喧嚣的客栈大堂今天此刻却异常安静,客人们都轻声静气地吃着饭,气氛显得格外压抑。
方桃桃的目光扫过众人,忽然看到客栈中一张桌子坐着的梅发财和梅忠勇。
梅忠勇的一只手被层层白布紧紧包裹,布条上隐约可见干涸的血迹。他面色憔悴,神情萎靡,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