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的人全都傻眼了。
没有人能做到安然的地步。
让他们写首歌可以,也许并不需要太费力,但能把一首交响乐曲,改成流行歌,还结合的这么完美,那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不说别的,就是麦尔斯这样的摇滚老狗,都自问做不到这个地步。
他也不大看的起玩流行音乐的。
可他对交响乐没这么深的造诣啊。
让他即兴写首歌也可以,可做不到这么经典。
更别说交响乐和流行乐结合,用这种躁动的音乐来表达内心了。
这就是大师级的造诣。
歌曲才唱了几句,就已经让麦尔斯佩服的五体投地,恨不得跪下叫“爸爸”!
从未见过有人如此犀利。
卡鲁维则不停的惊叹,“你听到了吗?大量的管弦乐进行庞大是的编曲,这首歌有浓郁的复古感。”
“当然!”这点麦尔斯怎么会听不出来。
麦尔斯甚至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这首歌里带给大家的东西太多了。
冲击太大了,不管漏掉任何一点都是遗憾。
“古典的风格,流行的风格,交响乐风格,还有摇滚!这里面还有摇滚的味道!”麦尔斯兴奋的道:“卡鲁维你听到了吗?里面还有摇滚的风格。”
“当然,当然!”麦尔斯已经激动的不行了。
作为西洲摇滚乐里的顶尖人物,很难想象,麦尔斯会为一首非摇滚乐的歌曲如此激动。
要知道搞摇滚的人,多少都有点高傲和叛逆。
甚至可以说是怪异。
但这首歌却让麦尔斯心服口服,说不出半点缺点了。
而且听不懂歌词的他,这首歌却带给他深深的震撼,这首歌带给他无以伦比的共鸣。
就是歌曲里传达出来的叛逆。
这才是今晚他感到最痛快的事。
安然居然一下糅合了好几种风格,而且结合的如此完美无瑕。
什么是音乐?这才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