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简直完美。
加州旅馆里。
此刻只有安然的歌声在飘荡。
歌曲好听到,大家不敢欢呼,不敢鼓掌,生怕打扰了安然发挥。
很多人手都举起来,像卢卡斯一样,举起手表示自己的钦佩。
越来越多的人,举起双手,就这么一动不动,只是听歌,举手……
红裙姑娘站在台下离安然最近的地方,眼神里露着迷醉,双手举起。
吧台边的机车大汉,敞着汽钉马甲,也举起双手。
还在擦杯子的酒保,放下杯子,举起双手……
整个酒吧里火热的气氛突然消失了,变成了静谧夜里该有的恬静淡然。
谁也没想到一首歌会有这么大魔力。
让所有人都能改变心绪。
此时门口有人进来,刚准备出声,就看到旅馆里大家怪异的表现。
为什么都举着双手,难道……
高瘦男人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摸挂在腰袢的手枪。
可感觉情况又不像。
在看大家的表情,也没有被劫持的慌乱。
他这才松了口气,看着表现怪异的众人,高瘦男子径直走到吧台跟前。
“嘿,老兄,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高瘦男人问举着双手的酒保。
酒保放下手道:“在听歌!”
他指了指舞台,“大家生怕打扰了哪位先生的演唱发挥,所以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他表演的喜爱!”
酒保给高瘦男人倒了杯酒道:“不过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方式来表达,因为我不举起双手,忍不住就想鼓掌,这首歌太好听了!”
高瘦男人“嗯嗯”了两声,什么歌这么好听?
他侧头仔细听了几句,顿时愣住了……
真的很好听。
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好听。
而是直击心灵的震撼,仅仅听了几句他就迷醉在里面。
他曾经也有过音乐梦想,对音乐很痴迷,只是苦于无法养活自己,才不得不转行。
但欣赏水平一直没落下。
只听了一小段,他已经不能自拔,手里端着酒杯,却迟迟没有放到嘴边。
歌曲到了后段,歌词越发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