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德,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
漆黑的蝙蝠车在满是积水的街道上飞快驶过,车窗外的霓虹灯像是快速移动的光斑,时不时照亮蝙蝠侠的脸。
“确实有,我发现哥谭的流浪汉也太有钱了,看得我都想做他们一票。”
双手呈现投降状,脸贴在蝙蝠车窗上的死侍这么回答道,现在他正和蝙蝠侠去往吃夜宵的路上。
蝙蝠之前说了,等回来了就请韦德吃饭,尽管死侍在表哥那边吃了一点东西,但那是灭霸强塞进嗓子眼的,他嚼都没来得及嚼,啥味道都没尝到!
而现在他所说的,就是刚才他在路边发现的,有个小巷里的流浪汉大半夜地从自己的纸板屋子里钻了出来,捧着一大堆钱又唱又跳,喜不自禁。
韦德可以确定那些绿油油的都是真钞,数量大概在百万美元左右,可这就是让他觉得奇怪的地方了。
如果说一个衣着讲究,神秘兮兮的人,大半夜陪着百万美元在雨中跳舞,可以理解。
可是这些钱在一个流浪汉手里啊,那个流浪汉又脏,又臭,又丑,头发黏连成一片,身上的垢甲在雨中都皴裂了,显然不像是会有那么多钱的人。
蝙蝠侠一边开车,一边通过人像扫描来调查那个流浪汉的资料,几秒之内就把对方的祖宗十八代查了个底掉。
一眼扫过,过目不忘,他说道:
“雅各布·本杰明,伊拉克战争老兵,患有严重的ptsd,退伍后酗酒吸毒,没有其他的在世亲属,家产也早已抵押给了银行,哪怕他连一个银行账户都没有。”
这种人在哥谭太多了,有很多美国大兵退伍之后不知道自己除了杀人还会干什么,就会摇晃着他们脑袋里仅存不多的理智,想着来哥谭碰碰运气。
运气好的人,混成了高级打手或者雇佣兵,能力再好一点的可以当个超级反派。
而运气不好的,人会怎么死在哥谭都不知道。
也许是悄无声息地倒在某一次夜雨中,也许是在一阵枪响后被塞进了下水道,也可能是在笑声中走向没有神智的彻底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