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们回学院,埃里克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不会让没有战斗力的人送死......只是这次又被他抢先了一步,脑波放大器还得继续升级,现在的设备功率不够穿透墙壁中混合铅的这种地下掩体。”
查尔斯控制着自己的轮椅转过身来向舱室内部漂去,他的脸上还是淡淡的笑容,从金刚狼和格蕾的面前经过。
所有人中受伤最重也最轻的就是罗根了,他身上的肉少了一小半,脖子上还有一个咬出来的大缺口,红发的琴正用手给他堵着伤口。
“你的主动脉被剑齿虎咬断了。”格蕾小姐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样像喷泉一样的伤口。
“呵,我也咬断了他的,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硬汉?”罗根的脸上全是深可见骨的道子,但他依旧笑着回答,自愈能力者之间的战斗就是这样的。
琴翻了个白眼,用指甲掐了罗根一下:“你最硬汉了,行吧?现在别动,我拿绷带先给你缠几圈,免得硬汉的血把机舱电缆弄短路了。”
本就心情不好的镭射眼,看到自己的女友和别的男人‘打情骂俏’,更是气得踢了一脚舱门,转身找暴风女开飞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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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战斗只是过去那十几年间的一个缩影,有时候是X战警抢先一步,有时候则是兄弟会先救出人来。
但毫无疑问,双方之间的战斗都还算是克制,至少没有闹出过什么人命来。
旺达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她对自己的身份一直都处于模糊不清的阶段,最早以为自己是吉普赛人,后来又是巫士,最后发现是变种人。
小主,
乱七八糟的。
不过,无意中和父亲相认后,她们姐弟也加入了兄弟会,帮助父亲四处救人。
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她长大了,渐渐的有了自己的观点,她觉得父亲的手段太残忍了。
原本杀了那些人就可以,他偏要操纵金属把他们挤成肉泥。
好像完全没必要。
倒是快银,什么都不想,脑子简单果然最轻松,只需要听父亲和姐姐的话就行了。
万磁王用磁力毁掉北美上空的所有军事卫星,带着大家回到了位于新斯科舍省海边的一处废旧仓库地下。
这就是兄弟会的安全基地,以往加拿大东海岸曾经盛行捕鱼业,但近些年,人们更倾向于去北极捕虾,新斯科舍这样靠南的半岛省份只剩下了加工业和造纸这样的企业。
五万五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有80万人口,还聚集在几座城市里,像万磁王选中的这种废弃渔村,根本没有人会来。
新来的同胞自然有负责后勤的兄弟去安排,旺达一个人溜到了海边,一边用魔法操纵着小石头打水漂玩,一边在思考将来。
难道人类和变种人真的无法共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