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锦鸾落在项博文面前,子然这时才对这只看起来艳丽无比的鸟有了进一步认识。
它站立的高度比项博文还要高上三尺,巨大的尾羽拖在地面,至少有一丈多长。一双鸟爪,又粗又利,一爪抓下来,必定是深可见骨。
“无耻!哈哈哈,你凭什么说我无耻。”
七彩锦鸾嘴里发出一连串嘲笑,仿佛项博文和子然注定就是它的一盘菜。
“物竞天择,没本事的就只能沦落成别人的下酒菜,这不是最正常不过的道理了吗?
而且我也从没看到,你们人类吃我族的小鸟有任何负罪感呀!
我现在只知道你弄死了我的花海,我要挨饿了,这让我很不爽!所以你必须得死,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七彩锦鸾的身后秃鹫将他们围在中间,这是要封死两人的退路。
项博文根本不怕七彩锦鸾,他上下仔细打量它,说出心中疑惑:
“如果我没记错,七彩锦鸾乃是天生神鸟,最会寻找天地间的灵气,出生便以灵气为食物,至多渴了饮一点甘泉水。
而你怎么会以腐食为生,还和秃鹫这样低贱的鸟类为友?”
秃鹫首领是一只脖子上长了一圈白色羽毛的雄性秃鹫,听到项博文的话,它立即跳起来向着尖叫,像是要和项博文单挑。
项博文继续冷笑一声:
“这里你没资格说话,你不过是这只锦鸾的小弟,它说什么,你照做就行。你想越过他,对我挑战,它不点头,你就只能看着。”
说完这话,白脖子秃鹫果然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就冲着七彩锦鸾狂叫了几声,那意思是项博文必须由它来对付,谁也别想抢走。
七彩锦鸾又怎么可能会放过项博文这道好菜呢?
它之所以带着队伍,急匆匆地赶来,就是因为它灵敏地发现了项博文身上藏着浓郁的雷电精气。
这些雷电精气怕不是开天辟地之初孕育所得,现在在这个世界里已经几近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