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神色凝重,在这只有两个人的空旷走道里,以一种绝对真诚的姿态索取一个答案。
“当然。”沈流云毫不犹豫,“我们是朋友。”
“真的?”
“真的。”他坚定道。
得到肯定的答案,季求柘眼底的光重新亮了起来。
沈流云无端想到了丁晓石养的那只肥硕萨摩耶,每次他去,都会用这样惊喜的眼神看他,扑进他怀里撒娇求摸摸。
这个人和它一样可爱。
季求柘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得逞式微笑,趁热打铁,“那中午来我家吃饭吧!”
“嗯?”
沈流云没想到他会发出这个邀请。
“不可以吗?”
眼见男人的情绪肉眼可见低落下去,沈流云立即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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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门口分道扬镳,各自进了家门。
季求柘放下东西就心情愉悦地出门去了趟超市,买了一堆他觉得沈流云一定会爱吃的菜,又买了些水果。
等中午,所有菜都做得差不多了,他才发消息让沈流云过来吃饭。
门铃很快被按响。
季求柘褪下围裙去开门,看到门外明显精心打扮过的人,眼神不自觉变柔和。
沈流云钟爱蓝色,日常衣服大部分都是以蓝色为主。
这套也不例外。
湛蓝色的棉质衬衫外面罩着一件纯白色V领马海毛马甲,头发特地打理过,用蓝色发夹卡了几缕在脑后,露出一张化了淡妆的精致脸庞。
住的近的好处就是不用换鞋,沈流云直接穿着自己的拖鞋就过来了,毛茸茸的纯白色拖鞋看着还有点可爱。
“怎么了?”
沈流云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没什么,你这样很好看。”季求柘夸完,又招呼:“快进来,可以吃饭了。”
沈流云脸迅速烫起来。
他也想放轻松,又不是没吃过季求柘做的饭,可一整个上午他就像是着了魔般,换了好几次衣服,又化了个淡妆才有勇气过来。
“好。”
季求柘家的风格和沈流云家完全不同,整体色彩很明亮,软装用的也大多是可爱的元素,沙发上还放着个腊肠狗抱枕。
让人一见就心生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