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拖女儿下水

“你说啥?”邱珏爸爸一时蒙了圈,反应不过来,“啥申请?干啥的?”

“你公司员工陈红梅,在工作期间,右手指的三根手指包括大拇指被机器切断,经过工伤认定为7级伤残。现在通知到你和陈红梅本人,公司需要对员工本人进行赔偿。”

“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我赔什么?我为什么要赔?她自己不恰当操作机器,自己把自己弄伤了,我还没找她赔机器,她还有脸让我先给她赔钱。”邱珏爸爸气急败坏。

“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责任...”

啪,对面还没有说完,邱珏爸爸就挂了电话:什么玩意儿?还讲不讲理了。

想到这里干脆抬腿回家去了。这破地方越待越糟心。邱珏爸爸心里骂着。

虽然说强硬的不想听对方讲话,但是邱珏爸爸心里终归还是有点打鼓。他在网上查了查相关资料,发现这件事儿自己好像还真得担责任。

他想着,法人,法人,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人。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来一个点子。他打了个电话给邱珏:“闺女,爸求你点儿事儿呗。”

原来,邱珏爸爸想到,只要自己把这个法人转让出去,那不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吗?让自己女儿来当这个法人,再兼着个总经理,这样就算陈红梅想“搞”自己,那自己也没事儿,没错啊。至于女儿的安危,她又没有真的犯错,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想到这里赶紧就给邱珏打了个电话过去,央求女儿来当这个法人和总经理。

邱珏这时候正在为自己的生活费犯愁。习惯了大手大脚,突然断了吴材的财源,身边这个女儿又嗷嗷待哺。满头包的邱珏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也像久旱逢甘霖:“爸,你知道的,我这有个女儿要养,真没空去管工厂。”

“不用你真管,你就把材料给我寄过来,然后人过来跟我去工商局变更一下就行。”邱珏爸爸哪里又肯真的把工厂的经营权交给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