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以地入股

春分时节 冷光月X 1156 字 1个月前

足足过了半个月,丁贺才把水厂的规划图,审批报告和预算传给李沐,而且水厂的体制很新颖,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在北方根本就没见过。

公司不但鼎昊持股51%,李沐个人还持股35%,剩下的13%,股权是通河林场。

对此李沐特意问了一下丁贺,丁贺的解释是,在羊城早就有股份制企业,而且改革开放后,这种企业模式国家也提倡。

她将企业股权给通河林场一部分,原因很简单,暂时在东北办理私企的执照还很麻烦,尤其是私企进出口政策卡得也很严格,变成股份制,很多东西就可以由通河林场,甚至是上一级的通河林业局出面处理,无论项目审批还是修路建厂都会容易许多。

更重要的是地是国家的,目前只有集体用地可以承包,个人承包国家土地,得逐层审批,等批下来都不知道哪年了,将通河林场划进来,这些问题就都迎刃而解。

李沐知道丁贺这是做足了功课,很可能咨询了律师甚至是王倩。

水厂规模很大,其中就包含了两个药材加工车间,甚至还有个职工宿舍,预计投资达到了三百多万。

丁贺特意提到了参芪口服液和三鞭酒,说这是她下一步准备开发的产品,完全可以在院里的制药车间生产。

李沐立刻开车去了通河,因为文件丁贺也同时传给了通河林场。

通河林场场部,厂长王援朝看着手里的传真若有所思:“这个丁贺确实不简单,她用这么个股份制当敲门砖,节省了大量的审批时间和费用,让不可能成为可能,同时也让咱们林场又得实惠又出名,你想拒绝都舍不得,真是一步好棋啊!”

孙斌笑着问道:“那厂长这股份咱是接着了?”

王援朝一瞪眼:“到嘴的肉不吃,咱不成傻子了,这只是规避一些地方政策,又不违法违规,有什么不能做的,何况咋还有上级组织掌舵,这口汤我王援朝喝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