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精神损害赔偿

到巡捕局,郑庆仁按照正常程序做了笔录。

郑庆仁下午坐客车从平和县到边首县找侯光辉律师咨询问题。一路上客车随意停车上下客,郑庆仁到达边首县已经下午五点多,先是打听了侯光辉办公地址,但侯光辉早已经下班。郑庆仁就打听了侯光辉家庭住址,有人告诉郑庆仁侯光辉家可能在县城西郊。

郑庆仁就到了西郊,天色已晚,再去找侯光辉家地址已经不妥。郑庆仁又囊中羞涩,就试着在西郊附近能不能找到一家便宜的旅馆。人生地不熟,郑庆仁一直到八点多,还没有找到心理价位的旅馆。继续走到老路理发店外,听到屋内有争执声,郑庆仁就冒充客人去敲门查看情况,等老路开门求救,唐大海也跟着出来,郑庆仁认出唐大海正是平和县巡捕局刚刚通缉的罪犯。

接下来的事,老路也都参与见证。

笔录录完,边首县巡捕局办案捕快对郑庆仁的见义勇为和勇斗劫匪行为大加赞赏。

现场勘查还在做,伤人的木棍和石头还没带回来,因此郑庆仁暂时还不能离开巡捕局。不过正合郑庆仁意,这巡捕局的看押室有风扇,有木椅,正好可以休息,也省的出去找旅馆。

老路做完笔录之后,也走了过来,一脸感激之情的握着郑庆仁的手:“谢谢,谢谢!”

没有郑庆仁的出现,钱铁定被抢走了,老路人也可能会受伤。

老路不会知道,如果没有郑庆仁的出现,老路人现在应该躺在巡捕房的停尸房。

听说唐大海人到医院就已经醒来,右手骨折,脑袋也有受伤,医院包扎和脑部检查耽误点时间,还没有带回巡捕局。

听着头顶的吊扇叽叽声,困乏的郑庆仁很快躺在木椅上沉睡。

醒来睁开眼,映入眼帘是一缕穿过窗户照进来的晨光。

老路人已经回去。

对面的椅子上坐着另一个熟人。

张学斌。

也对,唐大海在边首县犯案现场抓住,张学斌作为唐大海犯的另一个案子的主办人,接到通知时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按照程序和惯例,唐大海作为平和县巡捕局的通缉犯,抓到之后,新犯的案子和人都要移交到平和县巡捕局。

意外的一点是,抓获唐大海是的居然是前天刚刚放出去的郑庆仁。张学斌立即查看了郑庆仁的询问笔录,毫无问题。

张学斌直觉这一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