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稚边拆边说,“这好像不是我买的。”
莫诚拿起里面的一张贺卡,了然,他递给莫稚,“他送的。”
我送给你的礼物,不是为了在你那里刷所谓的存在感,而是,我是真的在乎你,真的把关于你的所有都记得很清楚。
一个月后……
沈蓓薇刚从冰箱里拿出酒,便听到,“叮咚,叮咚。”的声音。
她走到门口,从猫眼里看了看,而后,扭开房门把手,莫稚两个手拎着一袋又一袋的宵夜,她伸过去,递给沈蓓薇,而后,迅速的换上拖鞋,整个人趴在沙发上,“累死姐了。”
沈蓓薇从厨房里拿出盘子,而后,解开袋子,一一的倒在盘子里,“又没干什么重活,怎么那么累。”
莫稚走过来,坐在沈蓓薇对面,“我也不知道,就觉得这两天走一步都觉得累。”
沈蓓薇将一瓶鸡尾酒打开后,递给莫稚,莫稚揶揄她,“呦,今天怎么了?破戒了?”
沈蓓薇拿起桌子上的皮筋,利落的扎起头发,“我辞职了。”
莫稚很吃惊,穿白大褂,拿手术刀,救死扶伤,可是她的毕生追求,她怎么突然发哦结束了,“是遇到什么事了?”
沈蓓薇摇了摇头,“没有,我的军医考试通过了。”
莫稚深呼吸一口气,“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遇到了医闹,不得已辞职的。”
她曾说过,他在哪,她便在哪。如今,她做到了。
沈蓓薇坐在出租车上,看着远处的部队,她终于可以和他一起并肩。
到部队门口接她的是一个四五十的男人,他先对她行军礼,而后,落下,伸出手,“你好,我是罗森。”
上学的时候陈彬澈就跟她说过,自己想高考后直接去当兵的,可他的父母不同意。原因,很简单,因他们从未上过大学,他们想让他先上大学,体验体验大学生活。最终他拧不过父母,还是先上了一年的大学,大二才参军的。
陈彬澈曾跟她介绍过部队的官衔,他的随口一说,她牢记于心。她看到罗森的肩章是上士的官衔,她握住他的手,“你好,罗上士,我是沈蓓薇。”
罗森爽朗的笑了笑,“不用这么叫我,以后喊我老罗就行,他们都这么喊。”
沈蓓薇微笑着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