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从大明腹地收银两,产生了另外一个可怕的制度性腐败——火耗。
朝廷要的是金花银,杂质较少,民间能征到的大多数为杂色银,杂质较多。百姓们用杂色银交税,就要多交一部分的火耗税,火耗全看地方税吏,本该每两一分到两分(1%到2%),能达到每两一钱到两钱甚至更多。(10%到20%)。
而朝廷把军饷发给边方,这金花银从朝廷送到边方,就变成了杂色银,杂色银也就罢了,能到军士手中也还好,但往往因为无法监察,导致军士别说足饷了,哪怕就是半饷,也是难如登天。
戚继光统领三镇之地,能保证的也只有跟着他来到北方的浙兵能领到足饷,至于本来的卫所军士,戚继光能让他们领到半饷,已经是戚继光的刀子锋利。
商人从腹地运粮到边方,损耗极大,但是这差价却弥补不了沿路的损耗,商人就懒得运粮了。
商人也不会把银子带回腹地,而是就近购买边方货物,运回腹地,赚取差价。
这就导致边方的银子越来越多,粮食价格飞涨,银贱谷贵;
而腹地,因为财富的高度集中,白银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百姓要交纳税赋,就要用粮食换银子,这就造成了银贵谷贱。
这个纳银开中法的内循环设计,看似是逻辑自洽,是成功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是极其失败。
大明本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利用内循环解决边方粮草问题的方案,那就是纳盐开中法,也就是盐引。
商人必须把盐引从边方,带回大明的江南地区,才能获得食盐,才能获利。
商人要获得盐引,就必须运粮到边方,或者在边方商屯,商屯就是商人雇佣苦作劳力在边方屯耕,就地入仓换取盐引。
而大明边方,给军卒实物当做军饷,米粱盐油袄等,也会有侵占,但是难度可比侵吞银子要麻烦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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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纳盐开中法被彻底破坏,是在明孝宗弘治年间,叶淇为户部尚书,改旧制为:商人以银代米,将白银交纳于运司,白银解至太仓,就能换取到盐引,这商屯盐引法,一下子就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太仓的银子是多了,可是边方不宁。
盐引法已经被彻底败坏,而现在,王国光只是想让大明军士能吃得上饭,还不是吃饱饭,所以开了一轮历史倒车,军饷不给银,给实物。
这也不是王国光首倡,在海瑞的《治安疏》里就有一句:复屯盐本色以裕边储,开历史倒车,边方应该复屯耕盐引之法,多多积蓄粮食,以充裕边关。
“我提醒诸位,军卒吃不上饭,是要哗变啸营的。”张居正听完了王国光的陈述,开口为王国光站台。
一旦不再折银,改为了之前的实物粮饷,就会造成边方必须要屯耕,朝廷没有那么多的粮食,就要靠地方边镇屯耕。
“此事从长再议比较妥当,这折银从弘治年间到了今日,若是轻动,与国不宁。”王崇古眉头紧皱。
王国光的廷议一旦通过,意味着朝廷在边方的监察权,会从阅视长城鼎建延伸到粮饷督核,这是监察权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