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观政六】

北宋穿越指南 王梓钧 1731 字 1个月前

大宋开国之初,也曾打算搞授田制,原则上所有土地都属于朝廷。

但阻力太大,不可能成功。

于是已经收归国有的土地,佃租给农民耕种,其余私有土地发给田契。随着时间推移,佃耕官田的农民,自动获得永佃权。

而官田经常赐给文武百官,文武百官获得所有权,但无法获得使用权。这就出现第一批“一田二主”,在宋代叫做田根、田面,在明清两朝叫田骨、田皮。

王安石为了获得变法启动资金,大量出售官田的田根,“一田二主”全面私有化。

与此同时,许多拥有完整田产的地主,遇到困难想要筹措资金,却又不愿把田产彻底卖掉。于是,就出售田产的使用权,这种行为叫做“典卖”。

典卖一般设有年限,拥有田产所有权的田根主,只要给得起钱,到期可强制赎回使用权。

而拥有使用权的田面主,如果原主不赎回,到期可优先购买所有权。

如果田根主拿不出钱,田面主也不想买,田根优先出售给亲戚或左邻右舍。亲戚或左邻右舍不买,其他人方能拥有购田资格。

田根和田面,不论期限,皆可转卖。

给官府交税,是田面主的义务,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交税。

签订典卖合约,必须在官府交过户税,否则打起官司来很难说得清。

发展到北宋末年,一块地的田根和田面,早就不知转手过多少次,完全就特么是一团乱麻。所以才有那么多隐田逃税,所以太监李彦能够乱收租,因为大部分田产都难确权。

朱国祥现在清查田亩,还得理清田根和田面。

对于那些历史遗留问题,实在无法确权的土地,能拿出田契或合约的,那就一人分一半,或者干脆多人平分。

而且规定,从明年元旦开始,此后的私契官府不认。田主在典卖使用权时,如果不到官府报备过户,该处田产的赋税依旧由田根主承担,等于把田卖了自己还要继续交税,如此才能避免田册与赋税的管理混乱。

肯定有无数小民,由于信息不畅而被坑害,但这属于阵痛,朱国祥是不会管的。

另外,田根、田面合一的田主,因为拥有完整田产,交税时按照正常田赋收取。只有田面的田主,要多交一笔“田产分离税”,这是逼着田主拥有完整产权。

陈东对这役夫安慰一阵,心里忍不住叹息。

若非是造反,哪能理得清田亩?完全就是一笔糊涂账!

只有真正掌握刀子,才能快刀斩乱麻。

王安石那会儿,是方田令的最后希望,因为大量田根掌握在朝廷手中。

王安石把官府的田根卖掉,田根自由转手之后,换成天王老子来都搞不明白。蔡京方田均税是必然失败的,就算基层官吏兢兢业业,也没那个本事把隐田理顺。

陈东突然觉得,只有造反才是唯一出路。

(感谢行情步雨的盟主打赏O(∩_∩)O~)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