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林臻是选调生,但他真的不是很能理解低俗是什么。
把手说成柔荑是优雅,把眼睛说成双眸也是优雅,可为什么把女性的哺乳器官说成白兔就是低俗呢?
同样是我们身体上的器官,同样对我们都很重要,却非要分出个优雅与低俗,这是谁规定的?
就好比有人说,吃西餐喝红酒是优雅,那我们撸串吃大蒜就是低俗了吗?
同样是吃饭,你吃的就是优雅,我吃的就是低俗,凭什么啊?
雅俗共赏究竟该如何共赏,古今同观到底怎能够同观。
林臻不是哲学家,他没办法很好地解释什么是雅,什么是俗。
但他觉得此刻胖子的行为应该就挺低俗的。
只见此时胖子的脸红得像猴屁股——这多半要归功于他那几乎不存在的脖子。
他左手稳稳地擎着酒壶,右手则悄无声息地探入裤裆,动作中带着几分莫名的急切,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找虱子。
一番摸索后,他缓缓抽出手指,放在鼻尖上闭目细嗅,脸上竟浮现出一抹陶醉且好奇的表情:“嘶...大哥,你说这裤裆里怎么还长脚气呢?挠着真舒服!”
林臻闻言胃里一阵翻腾,手中的筷子应声而落,啪嗒一声,清脆响亮。:“废话!你用抠完脚丫子的手抠裤裆,不长脚气就怪了”
芦德豪并没有很嫌弃,可见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拉着胖子嘘寒问暖,也没个正经话:“胖爷,你听我说...不是不是...你听我跟你说!我跟你说啊...!@#¥%……&...唉,知道了吧?...”
这明显就是喝多了。
他这人就这样,喝多了就喜欢给别人上课。
去年在燕来楼也是,三瓶竹叶青下肚,嘴就把不住门了,非要劝人家花魁参加科考,还说什么他爹能帮她作弊之类。
胖子不耐烦把他扒拉到一边:“说他妈啥呢,滚犊子!晴雯嫂子,你喊两个人给Beyond抬走。”
晴雯轻笑着招呼进来两个小厮把芦德豪架了出去,出门的瞬间还在喋喋不休地跟人家小厮说:“兄弟,要是在王府混得不开心,就来找我!我爹是勋国公!”
“啊!!(语气助词)”
“以后这四九城方方面面的...啊!提我都好使~哕~~~”
林臻:......
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