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换孩子的事情,只知道七七是苏家三小姐,初一的主子。
见七七发问,就想要表现一番。
毕竟在她心里,七七才是金主。
“回三小姐的话,要是仅凭长相,老身辨认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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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十几年过去,小婴儿长大成人,面貌会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走在大街上,就算是亲手接生的孩子,老身也是认不出的。
不过,虽然小孩出生的时候,看起来都差不多,但还是有区别的。
几乎每一个身上,都有可以区分的特殊印记。
就像三小姐,也是老身接生的。
老身记得,你的左耳后,有一颗芝麻大小的黑痣。
而二小姐,右脚底有七颗红痣,呈北斗形状。
这些印记,是身体的一部分。
就算是七老八十,乃至死亡,都不会消失的。
所以老身也可以说,都能辨认得出。
三小姐,老身说的可对?
您要是还不信,可以去问问二小姐。
她右脚底,可是有七颗红痣?”
孙姥姥笑着说道,心中暗喜,这钱也赚的太容易了!
也是该她发财,每次接生,都会把孩子的特征,记得清清楚楚。
那个二小姐苏玉凤,她记得尤为清楚。
因为那印记太特殊,听说那是有讲究的,叫做脚踏七星。
要是个男孩子,那就是做皇帝的命。
就算是女孩,也是贵不可言!
不说孙姥姥心中窃喜,她的话一出,苏玉凤首先变了脸色。
因为她清楚,自己的右脚底,根本就没有七颗红痣。
耳后的黑痣,倒是有的。
“你胡说,你一定是记错了!
我的脚底没有红痣,是耳后有黑痣。
你一定是老糊涂了,我们两个本来出生的时间就靠近,只差三天。
该是把我们两个的印记,记颠倒了!
你错了,一定错了!”
苏玉凤不能动,只能坐在地上大喊。
喊着喊着,就哭了起来!
她现在开始害怕了,要是自己真的只是一个庶女,会被人笑死的吧?
不,不可能,一定是孙姥姥糊涂,弄错了!
苏玉凤自欺欺人的想着,只不过,房间里陡然响起的声音,打破了她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