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什么事了?啊?出什么事了?”一个五六十岁的女人带着男男女女的跑过来。
看那着急关切的模样肯定是郑有志的谁。
果然,“儿子,我儿子受伤了。你敢伤了我儿子,我跟你拼命,给我抓住她。”
程渺渺,“公安叔叔,他们要打我。
刚才这个姓郑的要放他大姑逃跑,被我当场抓住,他还想杀人灭口。
我情急之下就正当防卫了。哪知道这些人都是一伙的,他们都是包庇刘杏花她娘逃跑的。”
公安来的正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办公室偷偷解决怎么行?必须要把他们的罪恶暴晒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他们见见光。
郑有志和郑春妮傻眼,他们啥时候说逃跑了?压根就没有想过逃跑这个事。
因为这个年代只要出了村子就需要介绍信,没介绍信寸步难行,出了村就等于饿死。
六十年代粮食是最紧张的时候,谁家不是勒紧裤腰带?
只要郑春妮儿跑出村子,最后的下场还不如坐牢呢,所以这就是公安放心的地方,因为她根本就跑不掉。
程渺渺知道郑有志一时半刻不回去,公安那边肯定会着急,一定会过来找。这不,来的正是时候。
郑春妮儿她大嫂指着程渺渺,“公安同志你们管不管?这死丫头伤了我儿子的手,你看看把我儿子手扎的滋滋冒血。
赶快把她抓起来给她判大刑。”
程渺渺,“看把你豪横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派出所是你家开的呢。
你有告状的时间不如先把你儿子手包扎一下,我看你疼儿子是假的。”
公安头疼,这丫头就不是个安分的主,“谁先动的手?”
程渺渺一指郑有志,“他,他们还要掩护郑春妮,我出现了制止他就骂我小逼崽子还要掐死我。
好多在地里的同志们都看见了。咱就问,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队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