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女人,也往往喜欢信自己。
别人说的,不听不听不听,我不听。
全都是假的,是在骗我的。
我很聪明的,不会上当的。
结果,就上了一个大当。
那个男人根本不喜欢这个女人。
这男人只是喜欢他喜欢的。
他之所以和这女人在一起。
一是他需要平衡一下荷尔蒙。
你们懂的。
二是这个男人也挺享受别人的女神给自己糟蹋的模样。
别人越是喜欢这个女人,他就越喜欢糟蹋这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却以为这是爱。
何其愚蠢。
这就叫恋爱脑。
人蠢自有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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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女人蠢到了这种地步,那么无论她遭遇了什么都是天意中注定的报应。
这种东西,看似不存在,其实仍然是有因果的。
比如某男把亲生女儿丢垃圾桶里了。
后来女孩发达了,根本不理亲生父亲的哀求。
让我养你,死一边去吧。
我宁可破产倒霉,也不要养你这家伙。
还有女孩被别家养大,那也是和亲生家庭没感觉,就一门心思对养父母家好。
而这个女人。
曾经德林的优秀女大学生。
她在这份失败的爱情中,被一个血裔引诱。
她错误的把血裔的需要当成了感情,最终让自己沦为血奴。
不,也许是,血裔。
毕竟下面那么多人都倒下了,像虫子一样,沉迷在血瘾之中,醉生梦死。
但这一个,却发现了他,并且站了起来。
女人从下面,往上爬了起来。
正常的普通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但这个女人,踩在墙上,就上来了。
果然,她是一个血裔,所以在血瘾下抵抗力比较强。
还能保留清醒的意识。
至少目前是这样子的。
女儿走到了木栅栏上。
她出不来。
于是她用渴求的目光看向巴恩斯。
巴恩斯一伸手。
女人从下面就上来了。
这不是瞬间移动。
是在刹那间,巴恩斯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仅是瞬间,他就完成了开锁,把人放上来,再重新锁上门这几个动作。
女人松了口气。
她行了一个,已经根植于血脉记忆中的礼节。
提起左右的裙边,往下蹲一下。
这个动作,是古代贵妇人上厕所的一个动作。
最初表示的是这时我已经没有防备了,全面投降的意思。
现在。
只能说,时间能修改很多东西。
但是,好在,至少这女人做得十分优雅。
一个人的动作如果足够优雅,哪怕连解手也会赏心悦目的。
巴恩斯嗯了一下,没说话。
尴尬。
它早忘了这女人的名字。
虽然说血裔往往记忆力很好。
你撒把沙子,它都能在瞬间给你数清楚了。
但巴恩斯实在没心情去记一个女人的名字。
这个女人,又不是他的女人。
它可不是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的血裔。
他对太多女人是没兴趣的。
只除了一个。
好在女人是聪明的。
她立刻明白了这个男人的尴尬。
她说。
“伊丽莎白,叫我伊丽莎白就好了。”
巴恩斯也立刻记起来了。
这个女人有西斯廷血脉。
虽然她是一个德林人。
她把德林女人的开放和西斯廷女人的保守合并成了对一个男人的开放。
倒也挺有趣的。
“伊丽莎白,你还好吗?”
巴恩斯感觉自己在说废话。
“呵呵。”
连伊丽莎白也。忍不住笑了。
但它略过了这一点,问。
“我看见了您的犹豫,是有什么事在发愁吗?您或许可以和我说说。”
伊丽莎白会如此,不是她爱上了巴恩斯。
纯粹是她太无聊了。
在这地下,一起和一群人发疯不是不可以。
但一直这么发颠,就有些让人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