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风抬眸看了一眼,“不错!”
裴长远羡慕的看一眼,又看向几个冤种小弟弟,轻叹一声,“我能做什么?不如我抄书吧?书局的启蒙书都很贵,我卖便宜些,总有人要的。”
肖美琳白他一眼,“笔墨纸砚很贵的,我们没有那个银两去买。”
闻言,裴长远耷拉着肩膀,神色郁闷了起来。
陆若汐眼珠一转,“不就是纸张吗?我们买普通点的,不贵。至于笔……大家不是用过烧火棍吗?烧火棍可以在地上写字,自然也可以在纸上写字。”
肖美琳看不得她家儿子不高兴,立马拉住陆若汐,“小若汐,快说说,我就知道你最聪慧。”
陆若汐站起身,“不如,我先试着做一支能在纸上写字的烧火棍看看?大家一起想办法改进?”
一听又能制作新鲜玩意,玉书急匆匆出门,拿过一截未完全燃烧的木棒进来,“小姐,是不是这种?我们以前就用这种偷偷的在地上画画,应该能行。”
陆若汐打量一下,“虽然不是未烧完的硬木头,将就吧。还得用些动物胶,没有动物胶……就先用米糊糊试试。”
说完,她指挥玉书熬一点米糊糊,自己把未烧完的木棒取前面那点木炭碾成粉末。
然后把木炭和米糊糊分成三份,先拿出一份充分搅和,再倒入一个废止的毛笔筒里,均匀加热烤干水汽,等炭笔固化后,再削成尖尖的圆头形状。
“来来来,先试试能用吗?”
陆若汐才削好笔尖,裴长远就心急的铺好了纸张,“小婶婶,您来!”
他不由得用上了敬称。
陆若汐也不推辞,运笔如风,眨眼间,“齐头并进”四个字跃然纸上。
“可以用,只是硬度不够,要仔细些,不然容易断。但是,比毛笔好用多了。你试试?”
裴长远一直都是用毛笔写字,笔尖软。要想整篇字体一样大小,更要注意力度。是以,粗制的炭笔他用得得心应手。
“好用好用,没毛笔费劲,而且不要刻意控制力度。”
裴平小声嘀咕,“或许我们也可以做炭笔卖。纸张贵,笔墨也很贵。如果炭笔能代替那些笔墨,不但能造福更多学子,解决了他们的窘迫,我们还能赚点银两。”
原本宋依诺名下就有京城大名鼎鼎的书斋,更是知道笔墨的供应量,“看样子炭笔制作不是很复杂,我们都可以上手。而且需求量大,可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