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招弟听到这话,心中顿时涌起一阵喜悦。因为李国财为了公平起见,一般都是轮流去杀人家的猪,这五头大猪,轮流来杀的话,恐怕还得多喂半个月才能杀完,而现在,只在五天之内就能杀完,当然省不少事。
她自然知道李国财是刘春花的儿子,之前刘春花亲自上他们家来求亲,她的父母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主要是看上了李村那第一栋漂亮小洋楼,他们认为李艳常年不在家,女儿嫁过去后,也许就能直接住进那栋漂亮的小洋楼里去,这才好不容易答应让刘春花的儿子前来相看。然而,刘春花却又满脸尴尬地跑来通知他们,说她儿子觉得家里穷,配不上陈家,暂时不想娶媳妇。
陈家当然知道这是刘春花找的借口,想到连刘春花那样穷的人家,都看不上她,陈招弟心里就有点不服气,就想亲自去看看刘春花的儿子到底长什么样,凭什么嫌弃她?不过她不知道刘春花当时到底是想帮李国财求亲,还是想帮那个李国盛求亲。但是,经过仔细打听,她也知道了一些关于刘春花家那几个儿子的情况。据说,他们都是些不争气的家伙,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想来也没有一个是好的。
陈招弟心想,这个李国财看起来倒像是改邪归正了,至少有一门手艺,能够维持生计。但是他的臭名声也让陈招弟感到心惊。想到他大白天的,竟然敢公开调戏本村妇女,陈招弟跟李国财交谈时,都要距离他一丈远以上。她暗自庆幸,幸亏刘春花来退了这门亲事,不然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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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国财一个人一次拉不走一头猪,所以每次上人家家里去杀猪时,主人都会派一两个人帮他将猪肉送到他的肉摊上去。而陈招弟,作为他们家中力气最大的一个人,送猪肉这种差事自然就非她莫属了。而且,她的力气也着实不小,跟李国财一样,一次就能拉半头猪肉,这样一来,就可以省下一个人力,只需要陈招弟帮忙送下猪肉就行了。
以前,陈招弟从未踏足过李村这片土地。这一次,她肩负着送猪肉的任务而来。出发时,天色仍未破晓,四周一片漆黑,陈招弟心中有些胆怯,不敢离李国财太远。李国财则在前方不紧不慢地踩着单车,始终与她保持着两三米的距离,仿佛是她的守护天使。
当他们终于抵达李村时,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陈招弟好奇地张望着四周,只见李村的人们早已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有的村民扛着锄头,准备去田间劳作;有的挑着粪箕粪桶,走向菜园。他们的身影在晨曦中显得格外勤劳。
陈招弟不禁在心中感叹:难怪李村的新楼房一栋接一栋地矗立起来,原来是这里的人们如此勤奋努力。相比之下,他们村上至今还没有一栋楼房,而李村,曾经以固步自封、思想顽固而闻名,没想到换了一位村长后,在这位年轻有为的村长的带领下,短短两三年内竟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陈招弟刚一下车,李国财就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迅速扶住车子。他的动作熟练而麻利,快速解开了绑着猪肉的绳子。陈招弟见李国财一个人似乎有些吃力,便想要帮忙抬着那半边猪肉放到肉摊上去。然而,李国财却连忙摆手说道:“不用不用,可别弄脏了你的衣服,我一个人来就行。”他的语气坚定而又温和,让人无法拒绝。他的眼神中透露出关切和坚定,似乎不想让陈招弟受到一点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