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果断起身,继而迈步,径直朝着破军走了过去。
然后,在所有人那难以置信的目光下,把脑袋凑向了破军手中的真理。
让破军手中那把真理的枪口,毫无间隙的触碰着我的太阳穴。
只要破军愿意,那把真理的子弹,立刻就能从枪口喷射而出,悍然穿透我的脑袋。
使我在顷刻之间,变成一具毫无生机的尸体。
没错,我在对破军进行挑衅。
若说此前我只是在用言语对破军进行挑衅,那么现在我就是在用行动对破军进行挑衅。
就仿佛我笃定,破军不敢朝我开枪一样。
其实,我根本没有旁人看起来那么笃定。
破军只是一个莽夫,我如此挑衅他,他就算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怒火朝我开枪,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之所以知道这一点,还要用行动来对破军进行挑衅,做出一些在旁人眼中不下于是在玩火的举动,其实是另有打算。
因为我那在旁人看来极其疯狂的举动,真正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自保。
在旁人看来,我的主动挑衅,只是在赌破军不敢开枪的这个可能性。
殊不知,我的主动挑衅,其实是一种步步为营。
我又不是赌徒,怎么可能拿命来赌。
所以,我所做的一切,都有属于我自己的目的。
一方面,我断言破军不敢朝我开枪。
另外一方面,我则在刻意拉近自己和破军之间的距离。
我有十足的把握,只要距离足够近,我就能精准应付拿真理指着我的破军。
让破军手中的真理,变成一种鸡肋,变得不足以再对我造成任何威胁。
这才是我在破军拿真理对着我的时候,不退反进,甚至是还直接朝着破军逼近的真正原因。
我的速度很快,可人类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快过子弹。
除非,我距离破军足够远,要么距离破军足够近!
距离破军足够远,在子弹击中我以前,我可以闪身避开子弹。
距离破军足够近,在破军开枪射击我之前,我可以阻止破军开枪。
身处在包厢之中,我和破军之间的距离就算是拉到最远,也不足以让我有闪避子弹的时间。
那么,我只能退而求其次,把自己和破军之间的距离变近。
只不过,我的打算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
以至于,在我用脑袋抵住破军手中的真理之时,包厢中的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