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散落的东西除了收音机碎片甚至还有一把匕首,而赵叔除了有点儿缺氧之外看起来全须全尾的,陈志一个人送他回去没问题。
我拿着手机在蜿蜒的采掘巷道里狂奔,仅有的光线随着我的光线动作胡乱晃动着,连路都看不清,但我丝毫不在乎这些,现在我的眼里只有前面那个逃跑的男人。
当年我身高还不到他们腿长,而现在我追在他的身后已经可以看到他的头顶了。
他的年龄应该不小了,体力和耐力远不如我,半分钟不到我就几乎摸到他的衣角了,但是我发现这个人对这个矿道异常了解,跑起来那叫一个得心应手,没等我看清前头要拐弯呢他直接就窜过去了。
几次三番在我即将触碰到他的时候都被躲过去了,这让我心里头又急又燥,只觉得浑身的火气都顶到了脑门子上,顷刻之间我的步幅比原来快了两倍不止,那男人听到了我陡然加快的步伐后急得频频回头看我,眼前就是一个转弯,他还准备故技重施。
可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我如虎豹般跃到对面的墙壁上,随即脚下一蹬借力一跃,那男人的脚步瞬间停了,而我就站在他的面前。
手电光照亮了我们的脸,我猜红纹已经爬满了我的五官,因为那个男人的表情瞬间变得惊骇无比,他第一反应就是捂住自己的喉咙。
“你你你,你……”
我嗤笑了一声,原来他刚刚才认出我啊,我还以为他早就认出来了呢。
“三十年了,你老了。”
我的声音变得比以往更低沉,在这蜿蜒幽深的矿道里如恶鬼低语。
这三十年里我只有几天的时间回忆这段仇恨,而即便没有经过时间的发酵,这段仇恨依然刻骨铭心,不光没有减弱,反而让我因为遗忘而产生了愧疚。
小老太太在记忆里等了我那么久,我竟然让她等了三十年。
想到这儿我的眼眶陡然发烫,我看不到我自己产生了什么变化,但眼前的男人直接靠在墙上出溜到了地上。
“别,别杀我,别杀我!”
他已经老了,头发白了不少,但眼神和以前一模一样,充满了急切与盘算。
我蹲下身来与他对视:“就他妈这点儿出息,我家老太太可是到死都没说过一句软话。”
我突然伸手捏住他的手腕,“我就想问问你,是谁让你干的?谁在找我?”
问话的时候我的手指逐渐加力,骨裂碎裂的声音在山洞里格外清晰,那男人疼得咧开了嘴。
“你什么时候交待清楚我什么时候松手,捏碎这只还有一只,捏碎了手还有脚,捏碎了脚可就剩脖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