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不法法官(1)

芬芳人生 文润兰香 1820 字 2个月前

这时,罗某冲过去拦住巡警说:“我是法院的,人不准带走,有事就在这里解决。”张鑫炎见他穿着法警制服,便说:“你既然是法院的,就应该配合我们才是,不能阻止我们执行公务!”罗某对此毫不理会,仍继续蛮横地与巡警们争吵,还趁机将张某民拉走让其跑掉。

面对数十人的围攻,巡警们只好先救人再调查处理此事。他们赶忙组织人员将潘岳军送往湘乡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然后将潘岳江带到新湘路派出所报了案。

对于罗某一伙阻挠执法,围攻、谩骂巡警的劣行,身为一级警司、从警上 10 年的张鑫炎至今仍深感义愤。他对记者非凡说:“我原来并不认识这个罗某,但还记得他当时身穿制服,上有挂牌标志。我不明白,为什么事情过了这么久,肇事者却一直没有受到追查、处理。”

法官罗某威胁利诱证人——

案发当时,湘潭市公共汽车公司司机钟升刚好路过,目睹当时的情形后,义愤填膺,临走时他大声喊道:“我看到了所有情况,到时我可以上法庭作证!”并将自己的扩机、电话号码留给了在场的人。不久后,钟升又主动到公安局作了证。

令证人钟升意想不到的是,1998 年 10 月 18 日下午,一个姓陈的人,自称是张某民、罗某委托的律师,带着一名中年妇女提了两条“芙蓉王”烟、一对“酒鬼”酒找上了钟升的家门,要他“翻供”,并许诺事后决不亏待他。钟升严词拒绝。后来,就有人经常打电话威胁钟升:“你要想清楚再作证,不然你会吃亏的!”那威胁的话语,让人胆战心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另一位叫黄晓辉的生意人,也是自始至终在现场的目击证人,先后到公安机关多次提供证词,他也同样受到罗某等人的利诱和威胁。

据黄晓辉回忆,案发第二天他途经张某民的店前时,立即被张某民拉进店内。张丢给他一包精品白沙烟和一包槟榔,说:“我舅子是法院的,要请你帮忙写个证明材料。”不一会儿,张就通知罗某骑摩托过来了。

罗某用摩托将黄晓辉带到法院门口,喊来一个姓彭的律师,到怡香阁茶楼订了一个包厢。在包厢内,罗某自我介绍道:“我是罗法官,”并指着律师说,“他是我请来的彭律师。你知道昨天打架的事。我们要打官司,要你帮个忙,你要说不是我们冲到他(指潘岳江)店里去的,是他们先挑起来的。”

黄晓辉当即答道:“不是我一个人在场,我不能作伪证。”罗某闻言,脸色马上一沉,说:“我是罗法官啦——!你要聪明点啦——!”接着又对黄晓辉说:“你也是做生意的人,以后还要做生意的,今后有经济案件到了我手里,我包给你摆平。”但是,还是遭到了黄晓辉的拒绝。

见黄晓辉不肯违心作伪证,罗某等人仍不死心,又先后用送摩托车、烟酒,甚至送 2 万元现金等条件利诱黄晓辉,企图要他改掉在公安局作的证词。没想到黄晓辉丝毫不为所动,其企图终于没有得逞。

法官罗某为批捕设置障碍——

湘乡市新湘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所长邓春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干警缉捕凶手。几天后,凶手之一的易某柱被抓获归案。当时因受害人伤情鉴定无结果,拟作民事纠纷调解,易某柱被市法院一法官保释。后来,受害人鉴定结果为重伤,性质变得严重起来,易某柱涉嫌刑事犯罪,派出所便将案子移交到湘乡市公安局刑侦城区中队办理。

刑侦城区中队经过认真的调查取证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了对易某柱等人实行刑事拘留的决定,并两次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报捕,但两次均被退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