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稍带愤怒,“但是,这类收费如果不应该的话,那就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况且,这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收费。一个大中型商场,每天顾客上千人,若每天人均收 1 角钱,年下来就是好几万元、几十万元。如果这类收费可以适当开展,那也必须得有政策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避免个别经营服务业单位自立收费项目,自行多收费用。”
这场官司看似无聊乏味,但实际上却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战斗。王海希望通过法院对这宗案件的判决,来促进解决目前经营服务业乱收费问题;同时,进一步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小主,
1999 年 3 月 10 日,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王海诉天津伊势丹厕所乱收费的官司赢了!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过约 2 个小时的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伊势丹商场内厕所收费,未经物价局审核批准,没有收费许可证,并且伊势丹的商场内厕所是配套服务设施,不在收费厕所范围内,其收费属于不合理收费,应当对所收费用予以返还。
这个判决,将意味着商场(甚至不止商场)内厕所收费的违法行为的结束,将为广大消费者每年省下上亿元的入厕费用。
然而,虽然赢了官司,但王海告诉非凡,他快乐不起来。
“因为伊势丹自 1993 年开业至今,一直在违法收取入厕费,在 1000 万天津消费者的众目睽睽之下,居然整整收了 6 年之久。因为大多数消费者可能并不太在意这个问题,或者觉得这是个小问题不值得计较。”
近 10 万元的非法收入,对于伊势丹来说可能只是九牛一毛,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权益损害。“作为公民,大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尽到义务。面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们不能只是咬牙切齿,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与违法行为做斗争。这是我们消费者的义务。”王海的话语情真意切。
他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够唤醒更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他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对类似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随着王海这桩“厕所官司”的获胜,继后,全国各地的商场、酒店、火车站、汽车站等消费场所的厕所都逐步取消了收费。
有人说,王海是“刁民”,但王海的“刁”,确实“刁”得让人拍手称快。也许正因为有一群像王海一样的“刁民”,一次又一次地“刁”,才使我们的厂家、商家及服务部门,一次一次地醒悟,又一次一次地改进,使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越来越得以保障,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步一步地走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感谢“刁民”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