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公司成立

对其他歌手来说,先走亚洲路线更稳妥,因为文化之间有共通性,而且进可攻退可守,风险小一些。

但是对林夏来说不太一样。

她小时候那会儿,韩珂和林伯山正在事业上升期,还在搞异国恋,一个在大都会,一个在音乐之都,她就得时不时两边跑。

再加上欧美小提琴比赛更多,亚洲其他国家虽然她也去过,但确实不太熟。

所以她选择了第二种高难模式,直接进军M国。

作为世界第一大音乐市场,一旦她能在M国打开市场,无论去欧洲还是回亚洲,影响力,一劳永逸。

……

借着这张专辑的东风,林夏也在筹备着和越星和平分手,成立自己的新公司。

原本林夏的工作室就她和任秋两个人,完全兼顾得过来,但现在不一样。

她要进军国际市场,自己就需要一个很大的团队,宣传、商务、公关、法务,各方面都得招不少人手。

任秋现在的工作也侧重在OST这一块,和她的业务重合度渐渐变小,共用经纪团队变得很不效率。

后续像江望月、张诗云,还有柳梦知,她都是打算签下来的,肯定还得找人带她们。

她这个工作室的人员名单已经多得快爆炸了。

业内之前就有吐槽,以林夏工作室的这个体量,你还管这叫个人工作室?

显得他们挺玛卡巴卡的。

刘琪也知道,她留不下林夏,国内任何一家公司都留不下。

她听说过,之前通用给林夏开了一份价值两千万美金的合同,而且承诺了不少优厚的资源,林夏都没有答应。

可见林夏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林夏如果想走,给所有人打包付违约金都行,但是刘琪不想把关系搞僵,她还想以后合作呢。

刘琪很感慨,以S级合同签下当初的林夏,业内笑话,是她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当初林夏只想做内容,她是帮林夏杂事的大管家,帮她搭团队,宣传公关。

现在双方分家,林夏成了现象级的明星,越星也成了业内大公司。

双方都很理性,所以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没有闹出不愉快的纠纷。

包括任秋还有唐曼文他们,整个团队磨合得很好了,林夏到时候直接打包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