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签约

【我鸡皮疙瘩直起!】

【那段圆舞曲是夏夏原创的吗?也太好听太优雅了吧!】

【夏夏今天晚上太漂亮了!化浓妆也这么好看!简直就是玩弄人心的魔女啊!每一个人都好好看,太绝了太绝了!】

【最后的PK环节才是正片,林夏全场最佳!】

虽然来到现场的观众都签了保密协议,但是要让他们看了这么精彩的舞台什么都不说,也太难为人了,憋都要憋死了。

所以第二次公演还没播出,林夏的亮眼表现就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传遍了网络。

唯一限制他们把舞台内容漏个精光的,可能是他们谁也没记住勇者和巨龙的全名。

这些评价让没去现场的粉丝都看懵了,不知道还以为这次公演就林夏一个人出场了呢。

……

训练营,导演办公室。

按照之前她和刘琪的约定,公演结束的第二天,林夏就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和她商谈签约事宜。

刘琪旗下的越星传媒,她回去也查了一下,发现虽然成立没多久,但旗下也有一些不错的艺人,发展和资源也还可以。

这家公司的优势在于有刘琪在,综艺和曝光的机会很多,但是在音乐圈根基不深,很难和大牌曲神合作。

但这对林夏来说不是问题,她可是坐拥一整个地球曲库,写到退休都没问题。

而且有句话叫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大公司不缺人,在地球上就有这样的例子,当年周传雄和张信哲在同一家公司,他们当时市场定位也很相似。

最后公司选择了张信哲,而将周传雄雪藏,他的专辑在宣发上倍受冷落。

像菲莎世纪那样的大公司,旗下的艺人太多,再优秀也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

那为什么不留一个好控制的呢?

以林夏这个脾气,她是不愿意选这些行业巨头的。

因为歌她可以自己写,完全不需要大公司的制作人资源。

在越星传媒这样的小公司,更有她的发展空间。

而且林夏看重的也是它的宣发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