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林夏有些呆愣,没反应过来的样子,刘琪哈哈大笑:“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也有一家经纪公司?”
“刚成立不久,名字叫做越星传媒,你可以回去了解一下。”
刘琪这样说,林夏就懂了,原来刘琪是想亲自签她。
刘琪的话一说出口,林夏就明白了她和菲莎世纪之间的关系,可能相当微妙。
刘琪自己有经纪公司,是可以自己来运营《偶像之路》的限定女团的。
现在却要把节目养出来的摇钱树交给菲莎娱乐代理,自己费心费力,只当个制作节目的打工人,这其中估计有不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和别扭。
“菲莎世纪作为投资方,他们既然开了口,我也会卖他们一个面子,稍微修改一下规则,对你会有些不利。”
刘琪很坦诚,告诉了林夏她的决定,然后又向她表示:“但你放心,只要下次公演你好好唱,我也不会故意淘汰你。”
“不过,你的队员们能不能留住,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说完下次公演的调整,刘琪又问:
“你既然敢狮子大开口,向菲莎世纪,还有我,提出这样的签约要求,说明你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
“我想知道,除了《岁月神偷》和《赤伶》,你现在手上还有没有歌,质量如何?”
林夏听刘琪这个意思,是在试探她的能力。
如果林夏真的有潜力,手上还有作品,刘琪也不介意以优厚的待遇做个风险投资。
但是风险对于林夏来说也是存在的。
刘琪的公司是新公司,相比菲莎世纪这样的老牌巨鳄,能带给她的资源更有限。
虽说刘琪制作节目是一把好手,但说到运营能力,还是个未知数。
地球上用心做选秀,用脚做运营的公司一抓一大把。
多少公司旗下的艺人都是出道即退休,大好的青春年华都硬生生地被公司给耽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