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寻衅滋事

“妈,等下到派出所,全部听我的,你不要开口……”

“知道了。”

王美英看着卓可心,欣慰的点了点头,女儿长大了,自己也算是有了依靠。

......

母女俩将现场收拾干净,发现三轮车彻底没法骑了,卓可心特意拍了照片,作为证据保留下来。

等她们俩赶到派出所时,民警已经询问结束,把事情经过了解清楚了。

“二位,事情我们已经了解完了,都是段某的错,他认错态度非常好,愿意作出赔偿,跟你们私了。”

“大过年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吧......”

就在王美英准备同意时,卓可心拉了一下妈妈,冷着脸回道。

“抱歉,我们不接受私了。”

“对方故意损毁我母亲的私有物品在先,同时,我有视频为证......”

“小姑娘,你先别说那么多。”

为了减少案件率,民警好心劝解道:“你们确定不私了?就算不私了,我们也关不了他几天。”

说完,看向王美英:“小姑娘是你女儿吧,你快劝劝她,私了才是你们最好的解决办法。”

王美英刚要开口,再次被卓可心阻拦。

“你不用劝了,我可以做我妈妈的主。”

“这件事,我们坚决不私了。”

“麻烦你给我一份报警回执单,我们要求立案。”

见对方要报警回执单,民警不得不认真对待,再次确认道。

“就算立案了,也是民事纠纷,没什么用的......”

卓可心没有反驳,而是背诵法律条文。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对方故意借酒生事,难道不应该认定为寻衅滋事吗?”

“其次,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也属于“情节恶劣”......”

“我母亲被损害的物品或许达不到2000元,但那是我母亲的唯一经济来源,他故意损坏了三轮车,相当于断了我母亲的收入,接下来一段时间,都无法再获得收入……”

“更何况,过年属于严打期间,理应从重从严处理,怎么就以民事纠纷盖棺定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