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儿,你终于出来了啊。”

子爵搓着手,明明相对于眼前的青年人是长者,但看起来却是相当拘谨,不敢与其对视,只敢偷偷看着那年轻人的脸色。

“准备好了,就走吧,我在帝都给你找了个临时的住所,你先住一段时间,总比待在这个破地方好。”

子爵又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

对于这个孩子,他实在是有些痛心。

当年他年少冲动,不顾家人反对,偷偷和一个茶馆老板的女儿交往。然而不久后,他家人出于家族利益让其入赘一个伯爵家族,做人家的上门女婿。

原本,对方并没有强求什么,仅有一点要求,便是一生只娶他们女儿一人,若是已有伴侣,双方便好聚好散,他们再另选贤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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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却利欲熏心,贪图伯爵老丈人能给他的富贵,狠心和已经怀了他孩子的姑娘断了来往,转身娶了伯爵家的千金。

直到半年后,彼时的他已经通过岳父的人脉当上了子爵,在机缘巧合下,看到了河边熙熙攘攘的人群,上前围观之时,才发现摆放在河岸的那双破旧不堪却异常熟悉的女鞋——

以及旁边竹篮中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他不知自己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将孩子抱回去的,只记得那一天的人们看他的眼神古怪至极。

事后,一场矛盾爆发,伯爵女儿是个聪明人,根本不相信他口中所谓“好心”的措辞。

没有办法,他又一次为了保住自己的爵位,将他的亲儿子送出了帝都,此后再无音迹。

数十年过去,他与妻子共孕育了三个孩子。如今他的地位已然稳固,也许是出于愧疚,也许是因为那点所剩无几的良心,他再次暗地派人去寻得那孩子。

所幸,他找到了,那孩子的元魂与他如出一辙,只是容貌更像其自己的母亲。

仅仅只是看着那孩子的样子,子爵的心便久久不能平息。

“那……我们就先走吧。”

那青年斜斜看了子爵一眼,并无外露出多少情感。

青年名叫启恒,“启”是尊贵之人所赐予他的姓氏,“恒”是当年收养他的老妇人在她的襁褓内侧所发现的字。

“恒”,是他的母亲所留下的,一个极有深意的字,似是寓意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