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招娣感叹。
她这算哪门子基因突变?
顶多是记住了某个小老师对她的叮嘱而已。
其实,在她懂事之后,她就知道爸爸妈妈不喜欢,小时候为了讨父母的欢心,她就经常做些讨好人的事儿。
比如烧水做饭,洗衣洗碗。凡是能减轻家里人负担的,她都会着急去上手。
后来,她妈妈发现她会做家务之后并没有表扬她,而是将这些活甩给她。
也就这么唯唯诺诺地长到了八岁,在知道家里人正想办法合理得让家中少一个女孩之后,她就选择将自己给卖掉。
后来她跟着人贩子的时候也是异常的安静听话。
因为她知道,女孩子只有乖巧懂事,才能得到大人们的喜爱。
就算得不到喜爱,也高低能免除一顿毒打。
她在人贩子堆里也确实没有遭遇毒打,甚至因为过于听话懂事,还不吵不闹,甚至能帮人贩子安抚小孩子,她还多分了点饭。
那些人贩子已经在盘算着给这么听话的她先找好买家了。
偏偏这个时候遇到了那个女孩。
那个看上去成熟的像是从大人变成小孩,什么都懂一点的女孩。
看似她是被人贩子绑架,可实际上,她在面对人贩子的时候还占据了主动权,每每交锋都能和那些人贩子争个高低。
就算是见了她们这些给关在笼子里的商品她也会劝慰大家振作起来。她会想办法来救大家出去的。
作为人贩子跟前的红人,她跟另外一个打扮很精致的女孩会被特许不被锁链捆住手脚。
也因此,她有了和那个少年老成的孩子,有了深度的接触。
时间过去太久,她已经记不得那女孩是怎么说的,但她永远记得,那女孩让她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要去做逆来顺受的沙袋。
是她伙同其他女孩将人贩子给困在树上;
也是她把一截桌子腿塞进自己的手中叫她砸在人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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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她第一次从同龄人身上学到了新的东西:沉默,只是为了下一场起义的爆发做的迷魂药。
而那句话,伴随着桌子腿,和人贩子脑门上涌现出来的鲜血,就这么刻印在了她的DNA里。
“不过呢,你这种人格发展还挺好的,人活一辈子,可求名,可求利,更能追求自己。毕竟身体和灵魂都属于自己的。没理由要为了别人委屈自己。”
温家招娣释然一笑。
是啊,没必要委屈自己。
既然父爱母爱爸爸妈妈给不了,那她就不要了。
有些人还一出生就是孤儿呢,那不照样能长大成人?照样还能潇洒一生?
“不过你这智商情商的发展结果我还能理解,那本小说就不一样了,女主在国外生活事事有男二打理,她自己每天坚持唱歌跳舞,把自己变成世界级舞蹈艺术家。回国呢,就靠男主脑补和儿子撮合,自己就全程傻白甜。被动得承受男主的爱。我就搞不懂了,智商是跳过妈妈遗传爸爸的?不应该吧?”
温家招娣咳嗽一声。
“小兰,你说有没有可能……其实男主是女的?那毕竟男人和男人不能产生后代,可女人能和女人产生后代啊,多利羊不就是嘛?”
女的?
花兰愣了一下。
然后她就开始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
她是一个酷帅无比的女霸总,爱上了一个弱小可怜又无助,原生家庭还特别不好的小白招招,之后,她梳着大背头,对招招来了一场强取豪夺,然后带球跑先婚后爱?
嘶……
好像被她这么一说事情一下子就变得姬情起来了。
“嗯,不要说了,我感觉这东西就压根不能细想。”
总之,能不能细想温家招娣是不知道了。
因为她妈摸来了。
她妈妈动作也是快的。
她觉得伸出手在雪地里胡乱摸可能会摸到点干净的,或者不干净的东西。
于是乎,她妈妈就不弯腰摸自己了。
她选择——用脚探路。
毕竟轮椅虽然卡了下视角,但是还没被人给偷走嘛。
所以她就想着先找着轮椅了,就能找着她了。
是的,她先轮椅一步找到了自己。
她这并不亲爱的妈妈,因为雪深,一脚就踩在了自己的头发上。
虽然她头发有些干枯分叉,但她头发丝儿比起枯木枝来说还算是顺滑,外加她头发多,一个粗溜滑,bia唧一下就摔在了地上。
她被老妈这一脚踩得头皮生疼,幸亏她脸朝地,看不到她脸上有多扭曲!
但也因为妈妈这一脚,她的头顺势可以换个位置。
然后刚睁开一条眼缝,就看到她妈妈水灵灵地擦过她的脚就滑到了轮椅那边,一脑门撞了过去。
这真就“先一步”找着她了!
听着妈妈在那边哀呼痛苦,终于可以呼吸到地表空气的温家招娣表示:活过来了。
温母看了 一眼在地上跟个死尸一样的温家招娣又啐了一口。
“死丫头,活着就知道祸害你老母!”
她痛苦得揉了揉自己的屁股,然后就把温家招娣从地上拖起来丢进了轮椅上。
一边搬,一边在那边叽叽歪歪她重。
温家招娣听了简直跟窦娥一样的冤。
我嘞个清汤大老爷啊!要不是她还有点精神,还知道不着痕迹地把自己往轮椅上送那岂不是更困难了?
总之,温母也懒得去想一个浑身包着绷带的废人,就这么径直把她从雪地里推出去,在路边又等了十来分钟,她这才总算是拦到了出租车。
扛着温家招娣就这么随意往车里一丢,就向着家的方向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