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需要向那些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
就在圣诞节之前,英伦政府如此宣称道。
在英伦带头提出征收数字税的想法之后,欧盟各国似乎突然意识到一般,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宣布将着手研究向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的事情,并且这些欧洲国家准备就数字税的征收,达成一致。
英伦财政部对此表示:
“将现行的公司税规则运用于在数字经济企业上,导致在对利润征税和创造价值的地方之间产生了不一致。”
他们认为,将数字税税率定为2%,能够为英伦政府带来每年额外5.15亿英镑的财政收入。
“我们为英伦的网络建设投入了巨资,但占用最多这些资源的,是那些全球性的网络巨头,他们需要为此支付费用,但为了促进那些互联网初创企业的发展,我认为应当对征收数字税的企业设置一定的门槛,盈利最多的巨头理应缴纳这些费用,这非常合理,毕竟像是谷歌、雅虎、亚马逊等公司的搜索引擎、社交媒体服务和在线市场服务是占用公共带宽资源最多的企业……”
针对征收数字税的问题,英伦商业、创新和技能大臣乔·哈里曼公开表态,应该将数字税征收的目标,放在海外网络巨头的身上。
事实上,之所以要求征收数字税(数据设施服务费),除了英伦政府实在是缺钱了以外,还有就是他们对于谷歌、雅虎、亚马逊这些全球性的互联网巨头占用了绝大多数由英伦政府花费了巨资建设的网络设施的资源,却向英伦政府缴税极少的情况,已经难以容忍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