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弗林思来想去,在背下神秘治疗术的相关资料后,又去找了那个流浪汉。
只见对方正住在高高的城堡里,俨然一个贵族老爷的派头,如果不是达弗林现在成了异种者,记性好,还真认不出来对方就是之前他跟踪的流浪汉。
流浪汉很欢迎他的到来,给他具体展示了一番什么是异种垄断者的奢侈。
三千名远远超过他女友安蒂容貌的精致美女,组成了盛大的欢迎队伍。
每一个的容貌都是无可挑剔,放在外面绝对是女神级别,能引来无数人回头的那种。
吃饭时,又有更为杰出的12名美女围绕着他,帮他进食。
至于食物种类、餐厅摆设、家具用品……更是无一件不华贵,几乎是人间享受的极致。
各种只能在历史教科书中才能看到的古画,在四壁上摆着,甚至有些还被当作餐布,让客人可以边吃边欣赏……
达弗林吃得小心翼翼,用餐巾盖在画上,惟恐玷污这些昂贵的名画。
流浪汉却是笑道:“不用担心,弄脏了,让他们再画一幅就是了。”
“什么?那些画家不是已经作古了吗?哦,对了,你说的是让他们的幽灵再画吧……”达弗林恍然道。
“差不多,有几个我最喜欢的画家,找人将他们做成了木乃伊,完美地保存着他们生前的画技。反正他们本来就画得让人看不懂,死后的画法,还多了一层奇特的氛围。”流浪汉吃了一口大金枪鱼肉道。
达弗林无话可说。
他这才明白,为啥天命社要来割这些人的肉,实在是太肥了。
寻常富豪尽管也非常奢侈,但总归还不能超过普通人身体的生物规律,比如好吃的东西,也不能吃得更多,以至于有很多富贵者为了体验更多的食物味道,只吃不咽。
再好的美女,也不能拥有太多,历史上因为美色死掉的皇帝,不在少数。
但这点,在异种者这里却不成立,至少达弗林感觉他一口气能吃下很多很多,然后也不用担心减肥的问题,异种会让他的身体以最高效率运转,将多余的热量排除出去,等于人体发热。
其他方面也是如此,难怪强如东洲,也有很多异种者逃亡到麦肯这边来,实在是这里的享受太多了,约束又几乎没有,除非你想灭世,否则的话,几乎是任由你折腾。
就像眼前的流浪汉,谁能想到,几周之前,他还在一个小巷子里乞讨?
如果不是他性格坚贞,能够为了女友而主动深入迷宫挑战,他自问,但凡换了一个人,此时都要被这种奢靡污染,而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
好在他心性坚定,连连回忆了好几遍女友的容貌,才摆脱周围的诱.惑。
他接着道:“我想再次经历那种土拔鼠幻境,你有办法让我做到吗?”
“如果你提前一周来,我还无法做到,不过今天我倒是有了些眉目。”流浪汉笑着道。
他已经看到了达弗林眼中的挣扎,这很好。
打败天命社很难,但想要污染他们自己培养出来的异种者,却是很简单的事。
毕竟这个世界,总归是物质决定意识,生物的本能会时刻地侵蚀他们的意志,而不需要自己去做这些事。
即便有几个能够抵抗,那也无所谓,毕竟这个世界又是以概率论决定的,大部分人都不可能对抗自身的生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