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时朝瑾还内敛又张扬的扬了扬下巴,恣意潇洒的不行,语气中还带着欠揍的得意。
也只有他能将自夸说的这样自然,比开屏的孔雀还张扬。
长鱼姣轻哼一声,
“花孔雀,招蜂引蝶。”
朝瑾悠哉悠哉的笑,晃起脑袋,
“姣姣,若有来世,我依旧年长你许多,就让我染个怪病,不得近女色,只准近姣姣。”
今生有太多遗憾,相逢恨晚。
只能托来世的自己,做个安分守己的好男人。
长鱼姣却比朝瑾想的更通透,抬起手遮挡日光,微微阖眼,
“如今也不错,若是十七岁的朝扶光与十七岁的长鱼姣,大抵只有一拍两散。”
长鱼姣的声音很轻却很笃定。
笃定的朝瑾下意识想反驳,却又在开口时悻悻的闭了嘴。
哪用十七岁的朝扶光,再早一两年,就是二十五的朝扶光也傲慢的不行。
遇上长鱼姣这样步步为营还不肯付出太多真心的小狐狸,决计想不到低头去亲近她的过往。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将人锁起来,折断羽翼叫她没得选择。
这样想朝瑾又觉得,冥冥之中,一切早有定数,
“姣姣,栽你手里了。”
朝瑾将长鱼姣的手握的更紧,是一种失而复得的珍稀。
即便是想象朝瑾也能知道,若是他再年轻几岁,他和长鱼姣便真的没有了未来。
长鱼姣轻轻的回握住朝瑾的手,随着身下骆驼的行走微微摇晃身躯,
“朝扶光,我想过许多次最后都觉得,你只能栽在我手里。”
“没有别人了,只有你能让朝扶光认栽。”
长鱼姣脸上的笑越来越绵长,长的落日尽头也无法消融。
只可惜岁月静好总是夹杂着一些不尽人意。
对朝瑾而言,长鱼野就是那个不尽人意。